警拘45歲男 涉偷人車牌套落自己電單車 兼過隧道無付款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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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近日在東九龍執行打擊交通違例行動,拘捕4人。其中一人涉嫌偷取他人車牌,再套落自己的電單車上使用。

警方指,東九龍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人員,於3月13至18日在區內展開代號「亮景」(CLEARVIEW)的執法行動,重點打擊不專注駕駛、停牌期間駕駛等違例行為。行動中,警員根據情報在區內進行重點部署,針對可疑車輛截停調查。其中警員拘捕3名年齡介乎25至52歲的本地男司機,涉嫌「停牌期間駕駛」及「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

此外,警員亦拘捕一名45歲本地男司機,涉嫌「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駕駛未獲發牌照車輛」、「行使虛假文書」、「盜竊」及「不付款而離去」等罪行。所有被捕人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四月中旬向警方報到。據知,其偷竊及行使虛假文書罪行,為懷疑偷取他人車牌、並安放在自己的電單車上使用;至於「不付款而離去」,則為過隧道無付款。

警方拘捕一名45歲男子涉偷人車牌套落自己電單車用。(警方圖片)

警方續指,行動中,就交通違例事項發出合共346張定額罰款通知書、及5張傳票,並偵測到479宗超速駕駛。

警方重申,「停牌期間駕駛」及「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屬嚴重交通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萬港元、監禁12個月及停牌12個月。

警方另拘捕3人涉停牌駕駛等。(警方圖片)
涉套用他人車牌的電單車。(警方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