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灣田寮新村村屋遭爆竊無損失 66歲男賊2個月後落網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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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今年4月3日接獲報案,指馬灣田寮新村一間村屋有窗戶被撬,內有搜掠痕跡,懷疑遭到爆竊。青衣分區特遣隊、聯同葵青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六隊人員接手調查。經深入調查後,調查人本周四(4日)在珀林路拘捕一名66歲本地男子,涉嫌「爆竊」,他現正被扣查。案件交由葵青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六隊跟進。據了解,案中村屋住戶沒有財物損失。

警方強調,爆竊屬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11條,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14年。警方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警方拘捕一名男子。(警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