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警搗兩非法油站檢1萬升油包括核心供應基地 拘8人扣光顧私家車
警方表示,水警總區人員昨日(17日)展開代號「逸影」(FLOWINGSHADE)的跨區執法行動,根據情報搗破分別位於元朗洪水橋、及東涌的兩個非法油站,檢獲逾10,000多公升柴油及汽油,估計應課稅值約37萬元。此外,人員亦扣留調查一輛懷疑涉案運油貨車及一輛懷疑光顧非法油站的私家車。
行動中,警方拘捕5男1女及兩名非華裔男子(20至64歲),他們分別涉嫌「處理或管有應課稅品條例適用的貨品」、「協助及教唆他人未獲入境事務處處長授權而留在香港」、「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違反逗留條件」及「買入應課稅貨品」等罪。據了解,兩名非華裔男子分別為25歲印度籍男子,持行街紙及20歲孟加拉籍男子,懷疑為非法勞工。
警方指,根據調查顯示,兩個非法油站相信由同一三合會犯罪集團操控。位於元朗洪水橋的非法油站相信為核心供應基地,安排專屬跨境貨車從內地以「螞蟻搬家」方式運送非法燃油到該非法油站,而當中部分非法燃油會運送至東涌的非法油站,為從事走私活動的船隻提供非法燃油,形成一條完整分銷鏈。
行動中,人員拘捕5名本地男子、兩名非華裔男子及1名本地女子(20至64歲),他們分別涉嫌處理或管有應課稅品條例適用的貨品、協助及教唆他人未獲入境事務處處長授權而留在香港、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違反逗留條件及買入應課稅貨品等罪行。
被捕人中一名45歲本地男子,將被控一項「處理或管有應課稅品條例適用的貨品」罪、一項「協助及教唆他人未獲入境事務處處長授權而留在香港」罪及一項「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罪,案件將於6月20日上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另外一名25歲印度籍男子已被控一項「處理或管有應課稅品條例適用的貨品」罪及一項「違反逗留條件」罪,案件已於今早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另一名20歲孟加拉籍子將會安排被遣返;其餘被捕人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7月中旬向警方報到。
警方重申,非法油站大量儲存汽油、柴油等危險品,無合規消防設施,極易引發火警甚至爆炸,威脅周邊公眾安全;同時此類黑點也為走私、三合會活動提供資金鏈與配套。光顧非法油站,不單自身權益無法保障,而且使用非法燃油亦須負上刑事責任,涉案車輛隨時會被充公,呼籲市民切勿光顧該等「鬼油站」。
根據《進出口條例》,任何人輸入或輸出未列艙單貨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此外,根據《應課稅品條例》,任何人若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未完稅汽油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0萬元及監禁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