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歲男扮內地特務呃5婆婆820萬 派手機專線聯絡 警檢假協警證

撰文:凌逸德
出版:更新:

警方偵破一宗「假冒內地官員」電話騙案,並於6月29日在觀塘拘捕一名19歲無業男子,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被捕男子涉嫌在案中扮演「特務」,向受害人派發電話及展示虛假「協警」工作證,他牽涉5宗同類騙案,涉款高達820萬元,受害人全為年逾六旬的退休婦人,而單一案件最高損失達300萬元。

新界北總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第2C隊高級督察馮達仁表示,警方於6月22日接獲報案,一名受害人指收到自稱內地執法人員來電,指其涉及內地犯罪活動,要求簽署保密協議及交出保證金。騙徒指示受害人到指定地點,由涉案的19歲男子以「特務調查人員」身分派發一部手提電話作專線聯絡,並展示虛假證件博取信任,其後騙徒要求受害人交出現金或轉帳至傀儡戶口。警方經調查後鎖定疑犯,並於上月29日下午在其觀塘住所將19歲男子拘捕,當場檢獲一張「協警」工作證,以及相信用作製作保密協議的電腦及影印機。

新界北總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第2C隊高級督察馮達仁交待案情。(蔡正邦攝)

警員深入調查發現疑犯另涉4宗尚未報案的同類騙案。當警方主動聯絡該4名受害人時,發現她們仍與騙徒保持聯絡,部分人更準備再次過數。警方即時介入,並成功攔截約36萬元犯罪得益。案中5名受害人背景相似,均為67至74歲的女性退休人士,單一案件最高損失達300萬元。

警方呼籲市民提高警覺,強調無論是內地或本地執法人員,絕對不會要求市民交收現金或進行轉帳匯款。市民如收到自稱執法人員的電話並提出相關要求,應多加核實,有懷疑可致電「防騙易熱線 18222」查詢。

警方重申,根據《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17條,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監10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