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警截兩單車童索罰款不果 轉而逼借$440「尿袋」 警拘無業男女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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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偵破一宗冒警詐騙案,拘捕兩名無業男女。前日(7日),據報有兩名兒童於天水圍騎單車期間,被兩名男女截停。其中男子自稱為警務人員,並在展示「證件」後,訛稱兩童因在行人路上騎單車,需要各繳交1,000元作為罰款。兩名受害兒童由於沒有足夠現金,最終被要求到便利店,以440元租借兩個俗稱「尿袋」的便攜式充電器,並轉交予騙徒。

據了解,兩人要求受害人租借便攜式充電器,估計是留作自用。

行動中,警方檢獲被捕男女犯案時穿着的衣物、曾展示的證件套以及一張八達通。(王譯揚攝)

元朗警區刑事調查總督察唐為國表示,周二(7日)晚上接獲兩名分別為12歲及13歲的兒童報案,指當日較早時分,於天水圍洪堤路附近騎單車期間,被兩名本地男女截停。當中該名男疑犯自稱是警務人員,並曾短暫向兩人展示掛在頸上的證件套,其後訛稱他們因在行人路上騎單車,需要各繳交港幣1,000元作為罰款。

案件由元朗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十隊接手調查,人員隨即翻查附近一帶,包括在「銳眼計劃」下安裝的閉路電視紀錄,並展開深入調查,迅速鎖定了涉案疑犯的身份。人員在天水圍成功拘捕該兩名疑犯。

行動中,警方檢獲被捕男女犯案時穿着的衣物、曾展示的證件套以及一張八達通。(王譯揚攝)

行動中,人員檢獲他們犯案時穿着的衣物以及曾展示的證件套。被捕姓李(50歲)男及姓麥(44歲)女子,均報稱無業。他們現正被警方扣留調查,稍後將會被暫控「假冒公職人員」及「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案件將於明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

唐為國稱,是次案件中兩名受害人年僅12及13歲,警方對這類針對兒童的犯案手段予以強烈譴責。兒童及青少年由於社會經驗較淺,往往容易成為騙徒的目標。現正值暑假期間,各位家長應多加關心子女在線上及線下的社交情況,向他們灌輸正確的防騙知識,提高他們的警覺性,避免他們墮入騙局。

元朗警區刑事調查總督察唐為國交代案情。(王譯揚攝)

警方強調,詐騙案仍是本港的主要罪案之一,且犯案手法層出不窮。不法分子經常利用市民對執法機關的信任進行詐騙。警方提醒市民,本地執法人員絕對不會在街上要求市民即時繳交罰款或交收現金,亦不會要求市民進行來歷不明的銀行匯款。在其他情況下,若有人向閣下索取罰款、保證金或抵押品等,必須深思熟慮,切勿輕信。如有懷疑,務必向相關人士或機構澄清,或立即致電警方防騙易熱線 18222 查詢。

警方重申,「假冒公職或警務人員」屬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228章《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22條,任何人假冒公職人員(包括警務人員),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6個月。若案件涉及「欺詐」成分,根據相關法例,最高更可被判處監禁14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