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冚跨境白牌車放蛇拘男司機 東九龍往深圳索價¥900人民幣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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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東九龍總區交通部,於今日(29日)進行打擊跨境非法載客取酬(俗稱「白牌車」)的行動,喬裝乘客預約一輛兩地牌車輛,由東九龍前往深圳,車費索價900元人民幣。

警方截獲一輛私家車,並拘捕一名57歲的男司機,涉嫌「利用汽車作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及「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涉案私家車亦被扣查作進一步檢驗。

警方東九龍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高級督察潘俊豪交代案情。(林振華攝)

警方先在網約車平台預約了一輛中港車,由觀塘前往香港中文大學(深圳)醫院,並預先支付了900元人民幣的車費。當目標車輛到達預定地點後,警員喬裝成乘客登上該車輛。待時機成熟,警方在黃大仙景福街截停該車輛,並成功拘捕一名57歲的本地男司機,他涉嫌「利用汽車作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以及「在沒有第三者保險下使用車輛」,該名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涉案的私家車亦已被扣留作進一步檢驗。

涉案的私家車亦已被扣留作進一步檢驗。(林振華攝)
警員喬裝成乘客登上該車輛。待時機成熟,警方隨即截停該車輛。(林振華攝)

東九龍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高級督察潘俊豪指,警方重申,根據《道路交通條例》,香港私家車必須領取相關的出租汽車許可證,方可取酬載客。又指,大型網約車平台應肩負把關責任,絕不能縱容甚至促使跨境「白牌車」的違法行為。警方將會繼續針對相關平台進行嚴厲執法。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除非汽車獲發有效的出租汽車許可證,否則任何人不得駕駛或使用車輛作出租或載客取酬之用。首次定罪可判罰款1萬元及監禁6個月,再干犯則可處罰2.5萬元及監禁12個月。司機如被定罪,亦會被取消駕駛資格至少12個月,最長可達3年。

警方藉此呼籲,市民應選用合法的公共交通工具。若車輛被用作非法取酬載客,其第三者保險可能會失效;一旦發生意外,乘客及其他道路使用者將會失去應有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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