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麻地現時點男賊偷卡 得手逃走露內褲 店方:驚到甩褲?|有片
Threads昨日(6日)流傳一段長約31秒的影片,可見現場是油麻地玩具購物商場「現時點」,一名身穿黑色上衣的男子站在店舖門口,將一盒貨品放入袋內,男賊隨後擔心遭店方見到,於是向右移動,利用陳列品遮擋身體,再伸手取走店門一盒貨品,得手後離開,但男賊短褲褲頭滑落,當眾露出內褲,男賊見狀立即穿好短褲。
帖主表示「偷嘢呢啲事件唔少見,但係除住褲偷嘢,我就真係第一次見,定係偷完驚到褲都甩埋?」,批評男賊在門口偷卡,價值約1,650元,「睇佢個樣都似慣犯,見有機會就偷,喺現時點嘅大家小心啲」,提醒「如果大家見到佢,麻煩都幫幫忙可以聯絡一下」。
帖主亦上載照片,顯示男賊穿好短褲後,手持盒裝貨品折返,露出正面容貌。
大量網民留言「成個po嘅重點去咗佢甩褲到,好好笑」、「光天化日大老爆」、「緊張到條褲都甩」,連藝人林盛斌都留言認為「癲得好緊要」。
根據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2條,任何人不誠實地挪佔屬於另一人的財產,意圖永久地剝奪對方的財產,即屬盜竊。根據同一條例第9條,任何人干犯盜竊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最高可判處監禁10年。
在香港普通法體系下,「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屬刑事罪行。由於該罪為普通法罪行而未於特定成文法中訂明獨立罰則,故按香港法例第221章《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101I條,最高可判處監禁7年。有關行為必須在公眾有機會目睹的情況下發生,並達到嚴重猥褻、下流或有違公德的程度。惟單純露出內褲是否入罪,須視乎行為性質及具體情況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