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人士難在Airbnb搵住屋 共享背後 幫手反變幫兇?

撰文:陳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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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人架車,住人屋企,電召車平台Uber、短租客房平台Airbnb,這種新式的業務打着「共享經濟」旗號,但在予用戶方便的背後,美國一位管理及勞動關係科博士後研究生(Post-Doctor)Mason Ameri卻直指這些業務缺乏監管,長久下去會引伸出另外的問題。

殘疾人士假如想在Airbnb找地方住,或許會比健全人士困難。(資料圖片)
「共享經濟其實就是undo所有程序,令殘疾人士更難享用公共房屋,但明明他們是有着使用這些地方的權利。」
博士後研究生Mason Ameri

這位研究生為何會這樣說?因為他所工作的大學美國新澤西州立羅格斯大學(Rutgers University)在上周五(2/6)公佈了一項研究報告,發現Airbnb的房東拒絕殘疾人士的比率較健全人士為高。Ameri表示,是次研究藉於Airbnb申請帳戶,以失明人士、侏儒症、腦痳痺及脊髓損傷4種病患者的身分尋找住屋,並與健全人士的成功率作比較。研究向4,000個隨機抽樣的旅舍「叩門」,當中有房東在敍述一欄表明可供輪椅用戶租住,以健全人士的身分申請入住會有7成5的機會被接納,比起表明自己身體不健全的高出至少1成多,而以患有脊髓損傷的情況申請入住,更只得2成半的接受率。更甚的是,除了要吃閉門羹外,有的更出言冒犯,如問失明人士他的導盲犬懂不懂「揸車過來」,有的又要收取額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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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Airbnb的網上討論區亦有用戶指,要在平台上尋找適合輪椅人士使用的住屋是非常困難。(網上截圖)

有人或認為,房東為避免患者在自己家中「出事」,自然不希望他們造訪。然而,Ameri指出傳統酒店或旅館都遵守反歧視條例。根據香港《殘疾歧視條例》,任何人如公開歧視、騷擾或中傷殘疾人士,或在一系列活動範疇內(包括貨品、服務及設施的提供)中基於某人的殘疾而作出歧視或騷擾行為,即屬違法。

陸偉雄大律師指,香港暫未有一條規管酒店及賓館向殘疾人士提供服務的法例,且表示要視乎個別業務上的協議才能決定它們是作出歧視,當中亦存在不少灰色地帶。「因為殘疾人士不會在租房時表明自己的身分,大多可能問有沒有斜台、洗手間有沒有設備。如果期後,酒店回覆說沒有,那難道又指它們歧視殘疾人士?」不過,他表示若懷疑被歧視的情況,可透過平機會來追討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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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rbnb早在數月前曾捲入歧視風波,被傳媒披露一名美籍亞裔旅客疑被屋主以其種族為由取消預訂,結果慘被留在暴雪中。雖然Airbnb期後發表聲名指對歧視零容忍,但是次研究卻擔心這種新式創企會增加業界競爭。Uber或Airbnb這些創新平台在全球多個地方的服務皆未受法例規管,它們亦常以自己為科技公司來避開用戶體驗引伸出來的問題,不遵守現時的勞工法例及反歧視政策,它們的創新服務確是有着破革與前瞻,但在方便大眾時,卻在無形中亦剝削或忽視了一些消費者的需要。

(資料來源:衛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