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媛】MBC公布性侵8歲童真兇容貌:國民知情權比罪犯名譽更重要

撰文:蒙曉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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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上映的韓國電影《素媛》(港片名:許願)以2008年「趙斗淳事件」作藍本,當時8歲女童娜英(化名)被趙斗淳強暴,趙斗淳被判12年有期徒刑。趙斗淳預計於明年刑滿出獄,韓國民眾均感到非常憂心,超過61萬網民到青瓦台網站請願,要求禁止趙斗淳出獄,而MBC節目《真實故事探索隊》昨晚(24/4)公開趙斗淳的容貌,希望社會能提高警惕。

韓國電影《素媛》以2008年發生的「趙斗淳事件」為藍本。(網上圖片)

2008年,趙斗淳誘拐娜英至教會廁所強暴,事後還放任受害人不管。娜英清醒後報警,才得以保住性命。今次事件令她肛門及性器官喪失80%功能,造成永久性傷害,需要安裝人造肛門及終生使用尿袋生活,還患上嚴重的人群恐懼症,被判定爲殘疾。不過當時法院以趙斗淳「心神微弱」(酒後難以自控)為由,判趙斗淳入獄12年,民眾批評有關判決太輕。

當時受害人被趙斗淳強暴,導致她肛門及性器官喪失80%功能,造成永久性傷害,需要安裝人造肛門及終生使用尿袋生活。(圖片為《素媛》影片截圖)

MBC節目《PD手冊》曾公開趙斗淳反社會型人格障礙測試結果,發現他的分數高達29分,遠超過標準分數25分,甚至比連環殺手和姦殺女學生的罪犯還要高,加上趙斗淳曾向法官撰寫信件,明言自己是冤枉,又稱「如果有確切的我強姦的證據,且可以對被告人施以刑獄以外的懲罰的話,那就割了我的生殖器吧。」可見趙斗淳不只毫無悔意,而且出獄後再犯機會率甚高。

趙斗淳將於明年12月13日刑滿出獄,基於趙斗淳甚有可能再犯,外界強烈要求禁止他出獄。(網上截圖)
演員姜成海(音譯)在《素媛》扮演趙斗淳。(網上截圖)

韓國國會在今年3月通過了「趙斗淳法」,規定曾對未成年人性侵,出獄後佩戴電子腳鐐的罪犯禁止接近特定人羣,同時對再犯危險性較大的人實行一對一的保護觀察,以及限制他們的居住區域。另外,雖然韓國於2010年設立「特定暴力犯罪處罰有關的法條」,若犯人造成重大傷害,在充分理據下,為了保障公眾知情權,可以公開犯人長相,惟「趙斗淳事件」在2008年發生,而條例不追溯過往案例,所以「趙斗淳事件」不在此限。

雖然民眾可以在「性犯罪者告知e」查詢性罪犯容貌,惟不能對外公開罪犯信息,亦不能與受害者分享資料。(網上圖片)

若想確認青少年和兒童性罪犯樣貌,市民可以在犯人出獄5年內,透過韓國女性家庭部營運的網站「性犯罪者告知e」查詢,但查詢者不能公開信息,亦不能截圖。若透過出版或網絡公開性罪犯的照片,以及實際居住地等個人信息,將會以名譽損害受到處罰,即使向受害者家屬分享資料亦不能倖免。如果違反該規定,將被處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少於5,000萬韓元(約33萬港元)罰款。

《真實探索隊》公開趙斗淳的樣貌,希望國民提高警惕。(網上截圖)

《真實故事探索隊》之所以公開趙斗淳的樣貌,不止希望社會加強警惕,節目嘉賓亦認為,必須公開以青少年和兒童為對象的性犯罪者身份和外貌,《真實故事探索隊》節目組還就公開照片一事稱:「請在節目中找出國民多數的安全,以及罪犯的名譽及肖像權之中,哪一個更重要。」

《真實探索隊》希望民眾思考,到底國民安全,還是罪犯名譽更重要。(網上截圖)

電影《素媛》刻畫「趙斗淳事件」案發和開審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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