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涌戀腳男!問街坊著幾號鞋狂摸腳:真係好大 曾於港鐵出沒?

撰文:桃樂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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戀足怪男葵涌區出沒?有網民在社交平台發帖,指於傍晚時分在葵涌運動場至葵盛泳池一帶,發現有名奇怪男子先是詢問途人「著幾號鞋」,借故脫下對方鞋子,然後提起對方腳掌,不斷觸摸和按壓,過程不斷驚歎「好大,你隻腳真的好大」,行為極其怪異。

帖文引來大批網民留言,指多年前曾遇過疑似涉事男子,稱其「慣犯」,網民斥責男子行為令人不安,「都幾恐怖」、「三五識七突然咁做會好反感,點解要畀你咁摸隻腳先」、「似戀腳癖情難自禁嗰種」、「咁算唔算非禮?」。《香港01》過往亦曾報道,有後生仔搭港鐵時被大叔要求脫鞋襪看看他腳的尺寸,該怪男外表和衣著也和葵涌「戀腳男」相似。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回覆《香港01》查詢表示,如果該男子在當事人不同意下,以猥褻意圖作出身體接觸行為,有可能干犯非禮罪,若該男子事發地點徘徊,有意圖干犯罪行,也有可能干犯遊蕩罪。

葵涌區有奇怪男子出沒,先詢問途人「著幾號鞋」借故讓對方脫鞋,再捉住對方腳部不斷按壓。(「threads@wangcwphoto」圖片)

怪男出沒葵涌區! 問途人「著幾號鞋」誘除鞋

有目擊者在threads帳號「wangcwphoto」上傳影片和照片,指在葵涌區發現有奇怪男子出沒,對方經常於晚上6時半至7時,出現在葵涌運動場至葵盛泳池一帶,他先是詢問途人「著幾號鞋」,形容「然後作出以下行為」。

1名男子蹲在地上,拿起途人波鞋並仔細查看。(「threads@wangcwphoto」圖片)

雙手提起途人腳掌 觸摸按壓兼稱:你隻腳真的好大

影片和照片所示,當時天色昏暗,1名赤膊大叔疑在運動場附近做運動,然後有名身穿藍色上衣、揹背囊的男子蹲在地上,詢問大叔「著幾號鞋」,誘使他脫下波鞋後,便用雙手提起對方左腳,不斷觸摸和按壓其足底以及腳趾,過程中不斷稱「好大,你隻腳真的好大」,奇怪行為引來樓主注意。

赤膊大叔疑做運動期間,被1名身穿藍色上衣男子詢問他「著幾號鞋」,誘使他脫下波鞋。(「threads@wangcwphoto」影片截圖)
男子用雙手提起大叔左腳,不斷觸摸和按壓其足底以及腳趾。(「threads@wangcwphoto」影片截圖)
男子用雙手提起大叔左腳,不斷觸摸和按壓其足底以及腳趾。(「threads@wangcwphoto」影片截圖)
男子在按壓過程中不斷驚歎「好大,你隻腳真的好大」。(「threads@wangcwphoto」影片截圖)
男子在按壓過程中不斷驚歎「好大,你隻腳真的好大」。(「threads@wangcwphoto」影片截圖)

多名網民公開同類遭遇 現身指證男子是「慣犯」

片段引來不少網民憶述,分享多年前亦曾遇過或目擊涉事男子經過,指其「慣犯」,「我同我個friend都俾呢條友摸過,嗰日搭地鐵佢問都無問喺度搞我,呢條X街專搵啲著拖鞋嘅嚟摸」、「喺葵芳地鐵站出面試過,佢想我除鞋畀佢睇我隻腳,話我隻腳好大」、「廿年前喺維園附近出沒過,當時我著短褲拖鞋行緊,佢喺我後面走過嚟話你對腳好大,好靚!跟住我無理佢照行,佢就突然踎低摸我小腿一下」、」、「十幾年前我著涼鞋,喺太古站附近嘅南豐新邨行過嘅時候,佢突然走過來同我講話我隻腳好靚,然後直接踎低想摸我隻腳,當時畀唔到反應呆咗兩三秒,之後就踢走咗隻手」、「個男人主場係葵芳智芳街公園,由運動場去到籃球場,幾年前已經見過」、「我喺港島區試過3次,都係問腳幾大,著幾號鞋,之後會摸同按下您隻腳」。

有網民貼圖證實,曾被疑片中男子抓住右腳,對方更拿出手機拍照。(「threads@ianip1592」圖片)

男子行為遭斥變態:三五識七咁做會好反感

有留言斥責男子行為變態令人不安,「特殊癖好?」、「粗口已經形容唔到嗰種核突」、「都幾恐怖」、「三五識七突然咁做會好反感,點解要畀你咁摸隻腳先」、「如果佢唔係淨係幫女人,男人都按,即係證明佢真係鍾意幫人按腳」、「佢點解唔去按摩店做?又滿足到自己又騷擾唔到人」、「似戀腳癖情難自禁嗰種」、「咁算唔算非禮?」。

「你情我願」或不成問題?

惟有部分網民指只要雙方「你情我願」,旁人不應諸多意見,「一個摸得好開心,一個免費有人按腳,你理得人咁多做咩」、「俾佢按嗰位無話有問題,我想請問其他人到底有乜嘢問題?」。

相關報道:港鐵怪叔叔出沒?突蹲下強脫後生仔鞋襪 原因曝光 網民:我遇過

其實《香港01》過往亦曾報道,有網民在社交平台分享在港鐵上的奇遇,指有名大叔乘客突然在1名不認識的後生仔面前蹲下,並提出要求,稱想脫去他的鞋襪看看他腳的尺寸。年輕人嚇得未能及時反應,在未有動彈下,任由大叔脫下鞋襪,而大叔「得手」後便離開。

男子港鐵蹲地 脫去後生仔鞋襪 查看其腳尺寸

當時已有網民自爆曾有類似遭遇,「條友前幾日喺香港站問我對腳幾大」、「我10年前遇過一模一樣嘅事」,而是次片段亦勾起網民聯想起早前事件,故有留言相信是同一人所為。

有網民曾在港鐵車廂見到1名大叔在1名不認識的後生仔面前蹲下,突然脫去他的鞋襪看他腳的尺寸,「得手」後便離開。(「threads@pui_sin」圖片)
樓主指大叔「摸」完年輕男子的腳就走開,整個過程不足20秒。(「threads@pui_sin」圖片)
年輕男子未及反應,阿叔已逕自離開,他自行走到空位上穿好鞋襪。(「threads@pui_sin」圖片)

大律師陸偉雄:非禮與否先要看1條件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回覆《香港01》查詢表示,就是次事件而言,涉及非禮罪與否,首先要看1條件,即事主同意與否。陸偉雄指,即使事主是男性,若然在他不同意下,男子仍觸摸其身體任何部份,普通如頭部或肩膊,都可能干犯香港法例《刑事罪行條例》第122條「非禮罪」,即任何人在未經他人同意下,以猥褻意圖作出身體接觸行為,最高可被判監10年。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回覆《香港01》表示,就是次事件,涉及非禮罪與否先要看1條件,即事主同意與否。(照片由受訪者提供)

干犯遊蕩罪? 陸偉雄這樣說

另外,陸大狀指是次事件,男子亦可能干犯《刑事罪行條例》第160條「遊蕩罪」。若然男子在事發地點徘徊,有意圖干犯罪行,可處罰款1萬元及監禁6個月;但若他出現引起他人不安,令對方擔心自身安全,一經定罪,可被判監禁2年。

精神異常者未必遭起訴 或被判感化令及心理治療

至於男子若然確定精神有異常,陸大狀表示警方通常會作警告,未必會起訴。如果他犯罪性質輕微,法庭或會判其感化令,或進行心理治療;倘若案情嚴重,經2位醫生報告證實後,他或會被法庭判「醫院令」,即在醫院被拘留數個月,而以上判決主要用作治療為主,而非懲罰。

(threads@wangcwphot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