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協委員車死人大代表二審獲刑15年 一審判死家屬賠650萬獲諒解

撰文:孫聖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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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湖南省醴陵市人大代表劉某,被醴陵市政協委員陳某駕車撞死。陳某一審被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後來案件撤回原判重審期間,陳某家屬向劉某家屬賠償650萬元(人民幣,下同)獲得諒解。今年1月案件二審,陳某被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

據《新京報》報道,2019年,醴陵市華埠村村主任劉某,調解村中企業與塘坊村企業土地交換事宜時發生慘案,被塘坊村原村主任陳某駕車撞死。當時,劉某是醴陵市人大代表,陳某是醴陵市政協委員。

劉某的女兒介紹,劉某當時受邀調解企業的土地問題,相關的兩塊土地分別為華埠村和陳某所擁有,並且已經調解多次,「陳某的態度一直都不是特別好。」

今年1月,株洲中院以陳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5年。(視覺中國)

案件一審後,陳某被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後被湖南高院裁定撤銷原判發回重審,期間陳某家屬賠償劉某家屬650萬元獲諒解。及至今年1月,株洲中院以陳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5年。

劉某的女兒說,對方確實有賠償650萬元,但原定的賠償金額是1000多萬元,後來一點一點減成650萬元。

網民點睇:

「政協委員很多有錢有名的商人。」
「湖南一個小小的村主任都能隨隨便便就拿出650萬來了嗎?」
「人命不是錢可以買的,如果650萬不能償命,這太可怕了。」
「15年,搞個表現優異減刑,或者搞個保外就醫,基本幾年就出來了!看來還是權利通天!」
「估計就是調節過程中,有人不想調節,故意製造了交通事故,然後在花錢擺平,這屬於黑社會性質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