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政協原副主席孫述濤涉受賄1.29億 當庭認罪

撰文: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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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山西省大同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山東省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孫述濤受賄一案,孫述濤被指控受賄折合人民幣1.29億餘元,孫述濤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法庭宣布擇期宣判。

孫述濤被指控受賄折合人民幣1.29億餘元,孫述濤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法庭宣布擇期宣判。(央視)

央視報道指,大同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01年至2023年,孫述濤利用擔任山東省委組織部副部長,山東省威海市委副書記、市長、市委書記,山東省濟南市委副書記、市長,山東省政協黨組成員、副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業務承接和職務調整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29億餘元,其中7338萬餘元截至案發時尚未實際取得。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追究孫述濤的刑事責任。

孫述濤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庭審最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