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十部門印發《互聯網軍事信息傳播管理辦法》 3月1日起施行

撰文:陳進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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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國家安全部、文化和旅遊部、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國家保密局、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中央軍委政法委員會聯合印發《互聯網軍事信息傳播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據國防部網站消息,《辦法》重點對從事網絡軍事訊息傳播活動,開辦網絡軍事網站平台、網站平台軍事欄目、軍事帳號,以及對網路軍事訊息傳播實施監督管理等作出規範,自3月1日起施行。

《辦法》共有5章30條。5大章分為總則、開辦規範、信息(訊息)傳播、監督管理與附則。《辦法》規範,軍隊單位、兵役工作有關部門、國防教育機構、國防和軍隊建設領域的專家學者、其他具備較高政治素養、軍事專業素養和保密素養的人員等,可向網站平台認定為軍事帳號。

《辦法》規定,網站平台為用戶開通軍事帳號,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核驗。此外該辦法在訊息傳播方面,鼓勵傳播包含習近平強軍思想、反映國防和軍隊現代化建設、正確辨析引導涉及軍隊的熱點敏感問題、批駁抵制錯誤言論的等。

《辦法》又規定,不得製作、複製與發布危害國家主權、安全和領土完整;詆毀黨對軍隊絕對領導和軍委主席負責制;歪曲醜化軍隊歷史;炒作、煽動、洩密等方式阻礙、破壞軍事行動,危害國家軍事利益;歪曲解讀武裝力量行動;否定與攻擊國防政策與戰略;歪曲解讀軍隊人員工資、住房、撫恤優待等。

國防部新聞發言人吳謙表示,下一步,軍地有關職能部門將加強協調配合,合力推動《辦法》執行落地,從制度層面規範網絡軍事訊息傳播,清朗網絡涉軍生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