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通姦】浙江民警偷拍被捕 「受害」上司涉嚴重違紀違法受查

撰文:鄭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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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內地媒體報道,浙江台州市黃岩公安分局前警員池文,在上司副局長周祥輝座駕安裝追蹤器逾年,更偷拍其通姦證據以作舉報材料。該民警後來因侵犯私隱,於去年遭短暫拘禁,今年初遭區紀委立案調查。
據《澎湃新聞》5月21日報道,台州市公安局公布,以「侵犯公民個人訊息罪」逮捕池文,黃岩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城市管理局)則公布,周祥輝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浙江民警跟蹤偷拍上司通姦證據,被行政處分兼受黨紀調查。(視覺中國)

台州市公安局透露:池文「自2015年起,先後從網上購買多套定位器和密拍設備,對潘某、胡某等10餘人頻繁進行定位跟蹤和偷拍,並利用職務之便,非法獲取行蹤軌跡、住宿資訊、車輛資訊等公民個人訊息1000餘條,其行為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涉嫌侵犯公民個人訊息罪。」

據知2017年3月至6月期間,池文在市內某車庫安裝微型攝錄鏡頭,成功偷拍周祥輝與女子通姦畫面。池文於2017年6月底將影片連同舉報信一道寄道黃岩區紀委。2017年7月,周祥輝亦發現座駕被裝上跟蹤器,向警方報案。警方隨即開展調查,從GPS定位跟蹤器的品牌入手,順藤摸瓜找到了定位器的淘寶賣家。在提取交易記錄後,警方鎖定買家為池文。

涉事民警:是正義之舉

2017年8月25日,黃岩公安分局以侵犯私隱為由對池文實施了7日禁閉。2017年8月31日,解除禁閉後,池文被移送黃岩區拘留所。同日,黃岩公安分局對池文作出拘留六日的行政處罰決定。獲釋後池文不滿處罰,繼續向台州市紀委、浙江省公安廳提交舉報材料,並在微信朋友圈痛斥周祥輝。

《澎湃新聞》報道,至今年初池文依然憤憤不平:「作為一名共產黨員,我放棄休息時間掌握大量違規事實,是正義之舉。」當時周祥輝則以案件「已交由組織調查」為由而不予置評。

 網民意見:

有證據就是侵犯隱私,沒有證據就是誹謗。
一碼說一碼。人家偷情犯不犯罪是一碼,你偷拍觸犯個人隱私權就是犯法,抓的好!
憤怒的心情無以言表。
罪有應得,大快人心。
怎麼可以侵犯別人的隱私權呢?怎麼可以執(知)法犯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