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掃墓內地山火頻發 吉林:公職人員防火區內上墳燒紙一律開除

撰文:彭琤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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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近段時間發生頻繁發生山火,四川涼山州四天內兩次發生山火,其中上周六(3月30日)在木里縣的大火造成30名救援人員殉職。此外,山西沁源縣半個月內也發生了兩宗山火,其中南石村上月14日發生的山火最終導致6名消防員殉職。河北、遼寧、北京、廣東、雲南等地近兩個月來亦發生多宗森林大火。
冬春交替之際天乾物燥,加上清明節有燒紙錢、燃香燭的掃墓習俗,容易引發山火。近日,吉林政府發布森林防火命令,對於森林防火期內上墳燒紙和在林區野外吸烟者公職人員一律開除公職,對在場不予制止或制止不力的領導幹部一律給予行政處分。

四川涼山州近日兩次發生山火,其中上周六在木里縣的大火燃燒近三日後,火勢才受控,造成30名救援人員殉職。(網上圖片)

吉林政府指,吉林省已實現連續38年無重大森林火灾,爲鞏固成果,保證森林資源和人民生命財産安全,特此向公眾發布《吉林政府森林防火命令》(以下簡稱《命令》)。

《命令》除了規定春季與秋季的防火期和森林高火險期日期外,也規定在防火期內實行嚴格的林區野外用火管制措施。對於森林防火期內上墳燒紙和在林區野外吸烟者,公職人員一律開除公職;非公職人員一律從重給予經濟處罰;對在場不予制止或制止不力的領導幹部一律給予行政處分;對引起火灾造成嚴重後果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命令》又規定,森林高火險期內未經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森林防火區內擅自野外用火。森林防火區內嚴禁野外吸烟、上墳燒紙、燒香、燃放鞭炮、野外取暖、野炊及其他野外非生産用火。森林防火區內嚴禁燒荒、點燒秸秆等農事用火。

(吉林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