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酒案】羅富譽尋釁滋事罪成 被判緩刑獲釋

撰文:姜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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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四酒案」被控的4人拆案審理,其中符海陸和張雋勇此前分別於周一(1日)、周二(2日)被判刑3年,並分別緩刑5年和4年。
被控「尋釁滋事罪」的第三人羅富譽,周三(3日)亦被判刑3年、緩刑4年,扣減關押時間後於同日獲釋,最後一名被告陳兵周四亦將有裁決。

涉案人士之一羅富譽。(Twitter)

事緣在2016年5月29日,羅富譽與另外3人在微信公開銷售自家製作的酒精飲品,瓶身上寫有「永不忘記,永不放棄,銘記八酒六四」等字,並有著名的王維林以身擋坦克照片,售價為每兩瓶89.64元人民幣。4人隨後被當地警方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帶走並拘留。

據此前曝光的成都市檢察院起訴書顯示,4人被指「對中國社會制度不滿,通過互聯網宣傳紀念一九八九年的六四事件,以達到煽動群眾顛覆國家政權的目的」,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惟有消息指,4人的罪名在開庭前已被再改為「尋釁滋事罪」。

「六四酒案後援團」周三上午10時左右在Twitter發帖,指成都中院戒備森嚴、滿街警察駐守;及至11時半再發消息指「羅富譽判三緩四」。該帳號其後又表示,羅富譽的審訊與早前另2人均以約一小時完結,認為「法官、律師、檢察官都排練好,各說台詞就完了」。

瓶身上寫有「永不忘記,永不放棄,銘記八酒六四」等字,並有著名的王維林身擋坦克照片。(網上圖片)

羅妻:對判刑不太滿意

除了羅富譽之外,同案2名被告符海陸和張雋勇早前已判刑3年,並分別緩刑5年和4年。據了解,3人在緩刑期間會有10天取保期,期間不允許和外界接觸。羅富譽妻子高燕在判刑前曾指,從之前符海陸和張雋勇的開庭情況來看,可以預計丈夫的開庭結果同樣「是一個不公的審判」。羅妻庭審過後受訪則指對判刑「不太滿意」。

一直關注案件的成都異議人士張雲忠估計,當局可能認為判緩刑已可達到目的。「放出來以後還要限制你出城,每週要匯報一次思想工作。有些東西你根本不敢去做,網上也不准發帖,他要重新收監就重新收監。因為涉及到敏感事件,就以尋釁滋事定刑,不會說六四這些事情。」

(Twitter/自由亞洲電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