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涉黑男子殺人後服刑僅6個月出獄 公安副局長等28人被查

撰文: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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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雲南昆明惡霸孫小果獲死刑後「亡者歸來」變身夜店大亨事件,引發廣泛關注。
據內媒《新京報》29日(周三)報道,湖北恩施州建始縣涉黑男子嚴金在2010年時因暴力討要賭債故意傷害致人死亡,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但嚴金實際在獄內服刑僅6個月。
當地多名公安人員涉嫌為嚴金違規獲批監外執行,提供記功嘉獎「一條龍」服務,為其減刑。目前恩施州已摧毀嚴金的「保護傘」,立案審查調查28人。

根據恩施州紀檢監察部門通報,包括建始縣公安局原副局長楊學林在內,多名公安人員、一名縣檢察院起訴科科長相繼被採取留置措施。2019年5月15日,恩施州紀委監委網站又宣布,恩施州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范榮接受調查。

當地人指,當地要蓋水泥廠,廠長想強佔他們家的土地,在涉黑男子嚴金的幫助下,廠長找來十幾個小混混,穿上特警服,手持砍刀,到家裏恐嚇他們。他們害怕,只好以遠低於市場的價格,與水泥廠簽署了土地出讓協議。(《新京報》)

報道指,從2012年起,恩施州公安局開始覆查全州案卷。辦案人員發現,嚴金因暴力討要賭債故意傷害致人死亡,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被收監於建始縣看守所後,獲得監外執行並減刑1年,實際在獄內服刑6個月。紀委監委辦案人員認為,公然在大街上殺人僅服刑6個月,令人震驚,背後肯定有問題。

2018年4月,恩施州成立嚴金案專案組。嚴金案專案組認為,該案量刑過輕,存在諸多疑點。例如,檢察機關起訴期間主動補充偵查認定投案自首不合常理、故意傷害致人死亡判刑三年半明顯偏輕。

公安局副局長協助辦理虛假病歷

報道又指,在嚴金一案中,當地多名公安人員涉嫌為嚴金違規獲批監外執行,提供記功嘉獎「一條龍」服務,為其減刑。辦案人員發現,嚴金的監外執行之所以被批准,是因其「身患空洞型肺結核」,但嚴金後來被刑拘時的體檢報告顯示沒有空洞型肺結核留下的鈣化造影。

專案組查明,建始縣公安局原副局長楊學林、看守所原所長汪大勇在明知嚴金沒有患空洞型肺結核的情況下,親自將嚴金從看守所帶至醫院辦理虛假病歷,並以虛假證明獲得暫予監外執行審批手續。嚴金請託楊學林的金額為約60萬元人民幣。

除此之外,嚴金出獄後,也得到多方「關照」。嚴金在社區矯正期間,犯下一宗非法拘禁案。但該刑事案件立而不偵,超期三年壓案不訴,刑事案件降格為行政案件。這宗「壓案」或與建始縣公安局黨委委員劉輝、花坪派出所教導員劉靜相關。

建始縣委表示,由於嚴金2010年的傷害致死案子出現新的證據,已按照審判監督程序,提起再審。該案預計今年7月中旬公開開庭審理。

(《新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