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造假】長春長生被法院受理破產清算申請

撰文:王兆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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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長生(即原「長生生物」)公告稱,子公司長春長生收到《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裁定書》,裁定受理破產清算申請,裁定日期為2019年6月27日。

長春長生去年被發現存在生產記錄造假等問題,被責令停產,多名高層被捕。(視覺中國)

2019 年6 月18 日,廣東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長春市南湖實業集團有限公司、長春宏日新能源有限責任公司以長春長生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且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為由向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對長春長生破產清算。

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長春長生企業性質為有限責任公司,具備破產主體資格。長春長生因違法經營受到罰款、吊銷藥品生產許可證等行政處罰,已處於停產狀態,明顯缺乏清償能力,已經具備破產原因,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相關規定,裁定受理廣東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長春市南湖實業集團有限公司、長春宏日新能源有限責任公司對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的破產清算申請。

2018年7月15日,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國家藥監局)通告稱,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長春長生)生產的瘋狗疫苗被發現存在生產記錄造假等問題,已被責令停產,並收回GMP證書(生產品質管制規範證書)。

2018年7月17日中午,長春長生母公司長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長生生物)聲明稱,所有已經上市的人用瘋狗疫苗產品品質符合國家註冊標準,沒有發生過因產品品質問題引起的不良反應事件,請廣大使用者放心。7月19日,長生生物公告稱,其全資子公司長春長生收到《吉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

18人涉長生公司問題疫苗案被捕

2019年2月,吉林長春長生公司問題疫苗案件相關責任人被嚴肅處理。

2019年3月12日,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軍在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上作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時說,長生公司問題疫苗案,吉林檢察機關依法批捕18人。

(澎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