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早引內地學者:若人大決定港進入緊急狀況 示威者可送內地審判

撰文:許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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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修訂《逃犯條例》引發的爭議和風波持續。有內地學者表示,如果香港進入「緊急狀況」,全國人大有權決定內地的法律適用於香港,可能會派內地警察進入本港執法,用內地的法律來拘捕香港示威者,送到內地審判和關押。

高志凱認為,內地可以成立「廣東警察志願部隊」,從深圳過去香港,穿上香港警察的制服,戴上「志願警察」的袖章,與香港警察一起執法。(視覺中國)

此前,在8月15日國務院新聞辦舉行的吹風會上,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韓大元也曾指出,《基本法》第18條第4款規定,全國人大常委會有權決定特別行政區進入緊急狀態。

新加坡《聯合早報》報道引述中國與全球化智庫副主任高志凱表示,香港現在的一個問題是,被捕的人一會兒就被放。以後如果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決定香港出現緊急狀況,那就可以宣布內地的部分或全部法律,在一定時間內適用於香港,意味著香港人被捕後可被送到內地審判和關押。

他指出,香港警察已出現「精疲力盡」的跡象,如果有需要,根據《基本法》,香港特區政府可要求中央政府介入,全國人大也可自行決定介入。至於介入的方式,他分析道,為對付現階段的暴亂,還沒有必要出動駐港部隊,也沒有必要動用內地武警,廣東省的警察就足夠。

可成立「志願部隊」 與香港警察一同執法

高志凱認為,內地可以成立「廣東警察志願部隊」,從深圳過去香港,穿上香港警察的制服,戴上「志願警察」的袖章,與香港警察一起執法。

他又說,在尋求中央介入之前,香港政府現在也可授權香港警察使用更多必要的武力來處理局面。「香港政府現在太軟弱了……任何其他文明城市,都不可能允許大規模違法亂紀的事持續延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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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的是,廣東公安、武警上月曾先後在深圳組織至少3次大規模的「練兵」行動,且每次都針對「暴亂」,其中包括出動水炮車驅趕「示威者」,又舉起帶有繁體字警告標語的旗幟等。

《聯合早報》報道中還引述一名不願具名的內地學者受訪時指出,香港實施戒嚴或中央警力、軍力的介入,負面影響是可能招致美國取消香港的優先貿易伙伴地位或其他制裁,這將打擊香港的經濟競爭力。

這位學者指出,中國政府有大國胸懷和耐性,中央對香港問題的處理會非常慎重,不會因為急於在某一個時間點平息香港局勢,而過早採取會有負面影響的措施,如戒嚴或出兵。

(聯合早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