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要求中國駐美外交官通報接觸對象 外交部:反對並已提嚴正交涉

撰文:崔德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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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政府近日推行新規,要求所有駐美的中國外交官,在計劃與美國聯邦或地方官員舉行會面時,必須事先通知美國國務院。
對此,中國外交部表示反對,並已經向美方提出嚴正交涉。

美國政府近日推行新規,要求所有駐美的中國外交官,在計劃與美國聯邦或地方官員舉行會面時,必須事先通知美國國務院。圖為中國駐美大使崔天凱。(資料圖片)

美國國務院高級官員表示,新規定生效後,中國駐美外交官會晤聯邦政府、州政府、地方政府官員或教育、研究機構人員之前,必須提前知會美方。

美方表示,此舉針對美國駐華外交官在中國受到的限制所採取的「對等措施」,目的是為促使「中方改變對美國駐華外交官的政策限制」。據知,駐美中國外交官參加會議不需獲得批准,只需要提前通知美國國務院;而在美國的中國外交官需要獲得中方批准,並且經常被拒絶。

外交部斥「人為設置障礙」

針對事件,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耿爽今日(17日)表示,美國國務院對中國駐美外交人員在美開展正常公務活動提出額外要求,人為設置障礙,中方對此表示反對,已經向美方提出嚴正交涉。

耿爽指出,中國一貫支持美國駐華外交人員在華開展正常的公務活動,並且提供必要的便利。美方所謂中方限制美外交人員活動的說法,根本站不住腳。「我們敦促美方糾正錯誤,撤銷有關決定。為中國駐美外交人員開展相關活動提供支持和便利,而不是人為地設置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