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選後首個惠台政策 天津「46條措施」向台企台人提供同等待遇

撰文:崔德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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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大選後,天津昨日(13日)推出首個大陸惠台新措施。
新措施合共46條,其中包括「為台灣企業提供同等待遇」以及「為台灣同胞提供同等待遇」。

天津政府台灣事務辦公室聯合天津市發改委員會昨日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關於進一步促進津台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具體措施》(以下簡稱「46條措施」) 。天津市台辦副主任原清表示,「46條措施」釋放出更多的發展紅利,把大陸國家層面的惠台政策轉變為天津的措施和行動,為台灣民眾來津學習、生活、工作、創新創業提供「同等待遇」。

天津的「46條措施」由兩部分組成,第一部分是第1條至30條,為台企提供同等待遇,涉及科研、金融、重大技術裝備及產業創新中心建設、5G研發、建築垃圾城鎮污泥資源化利用、園林廢棄項目處理、再生資源網絡建設、主題公園建設、航空、文化、體育、農業、醫療等內容。

第二部分為31條至46條,是為台灣民眾提供同等待遇,涉及交通、教育、就醫、文藝、求職、就業創業、住房、技能培訓、職稱評審、體育賽事、動漫設計、銀行卡辦理等內容。

原清表示,「46條措施」在制定的過程中,總結與吸取2018年天津釋出的「52條措施」實施以來的作法,在推行台灣人習慣的輸入法、申請公租住房、銀行卡辦理、搖號購車等方面提出務實舉措,為台灣民眾更好融入天津生活提供保障。

原清表示,「46條措施」著重發揮天津的資源優勢,統籌津台經濟社會發展,為台胞台企率先分享大陸和天津的發展機遇、更好地參與「一基地三區」建設創造有利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