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全璋案】王全璋今刑滿出獄 被送往戶籍地濟南「居家隔離」

撰文:許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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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709案」中被捕的內地維權律師王全璋今天(5日)刑滿出獄。他已離開山東臨沂監獄被送往其戶籍地濟南「居家隔離」。他的妻子李文足今早在Twitter貼文表示,王全璋早上9點多打電話給她,表示自己已經出獄。貼文又指,王全璋現時在山東濟南自己的房子裏。

王全璋妻子李文足在Twitter貼文,指丈夫打電話稱已出獄。(李文足Twitter截圖)

李文足在貼文寫到:「全璋上午9點多給我打了電話,全璋出獄了。他早上5點多從監獄離開,現在在濟南自己的房子裏。濟南的房子本來是租出去了,警察把租戶趕走了,然後把全璋送到了濟南的房子裏。全璋用社區工作人員的手機打的,所以只說了這幾句話。他說下買了手機再跟我聯繫」。李文足之後又在Twitter發文,稱下午幫王全璋訂外賣和鮮花成功送到他手上,但其他朋友訂花送給王全璋,花店則通知朋友快遞員被帶到派出所。

李文足在Twitter發文,稱有朋友訂花送給王全璋,花店則通知朋友快遞員被帶到派出所。(李文足Twitter截圖)

據香港電台報道,昨天(4日)上午,李文足在臨沂監獄安排下與王全璋通電話。當時,王全璋要求李文足不要到監獄接他,稱因為疫情嚴重所以需要先去濟南隔離,強調一家人會在一起,但需要過程。

王全璋在2015年709事件後被捕,他先是經過3年多在天津遲未判刑的關押,直到2019年1月才被天津市法院依「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4年半,剝奪政治權利5年。他是「709案」數百名涉案維權人士中,最早被捕也是最後一名被判刑者。

王全璋2019年4月被移送至山東臨沂監獄,今天刑滿出獄。但因為他被判「剝奪政治權利5年」的附加刑罰,據內地《刑法》第54條規定,「剝奪政治權利」除了喪失選舉、被選舉權,不能擔任公職與國企、民企、人民團體領導外,還被剝奪「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自由的權利」。時間方面,中國人大網「法律問答與釋義」解釋道,「剝奪政治權利」是服完主刑後才開始起算,並由居住地公安機關執行。

以此推算,被判「剝奪政治權利」5年的王全璋出獄後,恐將被限制居住在濟南,並喪失大部分權利長達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