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嚴重違紀違法 公安部副部長孫力軍受查

撰文:許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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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公安部黨委委員、副部長孫力軍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孫力軍是繼前公安部副部長孟宏偉落馬後第二位被查的公安部高官。他也成為了繼福建省委常委、副省長張志南之後,今年第二個落馬老虎。

公安部官網資料顯示,孫力軍, 1969年1月生,山東青島人,1997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8年9月參加工作,澳大利亞新南威爾士州州立大學公共衛生和城市管理專業畢業,在職研究生學歷,公共衛生碩士學位。孫力軍曾任上海市政府外事辦公室副主任,公安部辦公廳副主任、公安部黨委委員、一局二十六局局長、中央610辦公室副主任,港澳台事務辦公室主任。

據了解公安部一局為國內安全保衛局,前身是公安部政治保衛局,對外加掛公安部港澳台事務辦公室、公安部警務保障企業管理辦公室等牌子,而二十六局則已合併其中。2018年3月,孫力軍升任公安部黨委委員、副部長。

2月19日,應勇在武漢檢查督導疫情防控流調收治工作時,孫力軍也參加了活動。(網上圖片)

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爆發後,重災區湖北省的應急和治理能力備受詬病,網上其後更有呼聲要求中央「派外省領導支援湖北」。及至1月25日,為改變疫情防控戰略,中央政治局決定向湖北派遣指導組推動疫情防控一線工作。

2月23日中央指導組首次集體公開亮相。其中包括公安部副部長孫力軍。2月19日湖北省委書記應勇督導武漢疫情時,孫力軍也有現身。

公安部前副部長孟宏偉以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6個月,並處罰金200萬元人民幣。(資料圖片)

公安部上一次有部領導被查是在2018年10月,當時公安部副部長孟宏偉於深夜被通報接受國家監委調查。

2019年3月,孟宏偉被雙開。通報說他對抗組織,拒不執行黨中央決定;特權思想極其嚴重,公權私用,濫權妄為,肆意揮霍國家資財滿足家庭奢靡生活;家風敗壞,利用職務影響為其妻謀取職務,縱容其妻利用其職權搞特殊、謀私利;權力觀扭曲,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職務晉升、崗位調整、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

2019年6月,孟宏偉案一審開庭。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指控:2005年至2017年,被告人孟宏偉利用擔任公安部黨委委員、副部長、中國海警局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收受相關人員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446萬餘元。2020年1月21日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孟宏偉以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6個月,並處罰金200萬元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