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初裁澳洲進口葡萄酒存在補貼 將徵收6.4%保證金

撰文:林芷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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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部周四(10日)發布公告稱,初步裁定原產於澳洲的進口相關葡萄酒存在補貼,中國國內相關葡萄酒產業受到實質損害,決定自周五(11日)起向各公司徵收臨時反補貼稅保證金,比率為6.3 %—6.4%。

商務部發布2020年第58號公告指,對原產於澳洲的相關葡萄酒反補貼調查的初步裁定,裁定原產於澳洲的進口相關葡萄酒存在補貼,中國國內相關葡萄酒產業受到實質損害,且補貼與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係,並決定自周五起採用徵收臨時反補貼稅保證金形式,對上述產品實施臨時反補貼措施。

進口經營者在進口被調查產品時,應依據本初裁決定所確定的各公司的從價補貼率,向中國海關提供相應的臨時反補貼稅保證金。據指,商務部於今年8月31日發布公告,決定對原產於澳洲的進口相關葡萄酒發起反補貼調查。

商務部此前發布公告,裁定原產於澳洲的進口相關葡萄酒存在傾銷,決定自上月28日起採用保證金形式對上述產品實施臨時反傾銷措施,各公司保證金比率為107.1%—2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