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搞低級紅、高級黑 重慶市委原政法委原書記陸克華被決定逮捕
最高人民檢察院周三(14日)公布,重慶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陸克華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陸克華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公開資料顯示,陸克華1964年10月出生,安徽樅陽人,1984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9年6月參加工作,華中農業大學土地利用管理及農業資源經濟專業研究生畢業,農學碩士學位,高級工程師。曾任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城市建設司司長等職,2015年升任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副部長、黨組成員。2018年,陸克華調任重慶市副市長、黨組成員,2022年任重慶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2023年任重慶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至落馬。
4月23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稱,經查,陸克華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搞「低級紅」、「高級黑」,結交政治騙子;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推動違規舉債融資興建樓堂館所,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反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禮金,借用車輛並接受司機人員服務,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遊安排,搞權色、錢色交易;違規干預插手執法活動;長期癡迷賭博;貪欲膨脹,把公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與商人老板沆瀣一氣,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企業經營、項目審批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陸克華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陸克華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黨的二十大代表、重慶市第六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值得一提的是,所謂搞「低級紅」、「高級黑」的問題,此前在官方通報中並不多見。據《黨建》雜誌介紹,「低級紅」是指有意或無意把黨的信念和政治主張簡單化、庸俗化。其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站在個人立場上,認為自己的言行是「替黨說話」,不顧及群眾的反應,用無知或極端的態度來表達自己的「正義性」。另一種則是有意識地誇大事實,靠無原則的吹捧來引發人們的反感情緒。
「高級黑」則是一種居心叵測的刻意的「黑」,在語言上可能更講究技巧、更華麗幽默,甚至有時披著學術的外衣,偽裝性更強;再就是極端化地解讀黨的理想信念、宗旨、方針政策等,達到「黑」的目的。「高級黑」往往包含著不可告人的目的,有的是把屁股坐在了「敵對分子」那一邊,用一種看似合理的言行來攻擊黨、國家和軍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