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限制出口電池正極材料製備等技術

撰文:陳進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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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二(15日),中國商務部公告,為維護國家經濟安全和發展利益,新增限制出口電池正極材料製備技術以及5項提煉鋰技術,它們都是製造電動車動力電池與儲能電池的關鍵技術,即日起未經官方許可禁止出口。

商務部官網發布調整「中國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術目錄」的2025年第28號公告,刪除3項技術條目,新增1項,修改1項,即日起實施。公告顯示新增限制出口電池正極材料製備技術,包括電池用磷酸鐵鋰製備技術、電池用磷酸錳鐵鋰製備技術、磷酸鹽正極原材料製備技術等3條控制要點。

商務部發言人稱,此次調整是順應中國技術發展變化形勢、完善技術貿易管理的具體舉措,旨在維護國家經濟安全和發展利益,促進國際經濟技術合作。在敏感領域,電池正極材料製備技術正越來越多地得到應用,將相關技術納入限制類,有利於更好統籌發展和安全,促進相關技術的安全、可持續的應用和發展。

其次是修改1項限制類技術條目,即有色金屬冶金技術,包括新增鋰輝石提鋰生產碳酸鋰技術、鋰輝石提鋰生產氫氧化鋰技術、金屬鋰(合金)及鋰材製備技術、鹵水提鋰技術、含鋰淨化液製備技術等5條控制要點。此外,提煉金屬鎵的控制要點改為「通過離子交換法、樹脂法等方法從氧化鋁母液中提取金屬鎵的技術和工藝」。鎵是用於製造半導體、電子元件、光學玻璃、太陽能電池等的關鍵金屬。

發言人表示,根據技術進出口管理條例,技術出口是指從中國境內向境外,透過貿易、投資或者經濟技術合作的方式轉移技術的行為。屬於禁止出口的技術,不得出口。屬於限制出口的技術,實行許可證管理;未經許可,不得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