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車走私4件清代瓷器 文錦渡口岸被查 鑑定屬禁止出境文物

撰文:孫聖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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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輛貨車運送4件清代瓷器,經文錦渡口岸過關時被查。

一輛貨車運送4件清代瓷器,經文錦渡口岸過關時被查。(海關發布)
一輛貨車運送4件清代瓷器,經文錦渡口岸過關時被查。(海關發布)
4件瓷器為清代瓷器,屬於禁止出境的一般文物。(海關發布)

據「海關發布」消息,文錦渡海關對一批申報出口的家具進行查驗時,在車廂內發現未申報瓷器一批,初步判斷該批瓷器疑似文物。

後經廣東省文物鑑定站鑑定,其中4件瓷器為清代瓷器,屬於禁止出境的一般文物。

內地海關提醒,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規定,文物出境,應當經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指定的文物進出境審核機構審核。經審核允許出境的文物,由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發給文物出境許可證,從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指定的口岸出境。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運送、郵寄、攜帶文物出境,應當向海關申報,海關憑文物出境許可證放行。走私文物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構成走私行為,尚不構成犯罪的,由海關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給予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