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家印八罪一審被判無期 恒大案揭六年造假套資
中國恒大創辦人許家印因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違法發放貸款、違法運用資金、欺詐發行證券、違規披露重要資訊、職務侵佔及單位行賄八罪,一審被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中國央視新聞8月20日報道,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也對恒大集團有限公司(下稱恒大集團)、恒大地產集團有限公司(下稱恒大地產),分別判處罰金人民幣88.2億元和70億元。
另有包括許家印兩個兒子許騰鶴、許智健在內的56人,獲刑1年10個月至18年不等,並處罰金或沒收財產。
官方公佈的庭審畫面顯示,曾經縱橫中國房地產市場的許家印滿頭白髮,在法庭中站立聆聽宣判。
法院查明,許家印是恒大集團實際控制人,全面負責運營,控制恒大地產、恒大財富等。2016年至2021年,恒大集團、恒大地產及許家印以持續、大規模財務造假虛增資產、隱瞞負債,分別犯下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欺詐發行證券和違規披露重要資訊等罪行;恒大地產僅構成欺詐發行證券罪。
法院指出,恒大集團與許家印還透過行賄取得金融機構控制權,違法套取信貸和保險資金供集團使用。許家印也組織財務造假,以分紅名義侵佔公司財產。
法院形容本案「犯罪行為嚴重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侵犯公私財產權益,侵害國家工作人員職務行為的廉潔性,犯罪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惡劣,造成特別重大經濟損失,社會危害特別嚴重」,應當依法嚴懲。
法院也裁定許家印和56名被告違法所得繼續追繳,不足部分責令退賠,即被告須以個人財產補足對被害人或國家造成的損失。根據法律及司法解釋規定,退賠損失優先於罰金刑、沒收財產刑的執行。
恒大長期以高杠杆擴張。中國2020年推出俗稱「三道紅線」的房企融資限制後,恒大資金鏈承壓,2021年發生美元債違約,負債逾3000億美元。但法院認定,違法行為早在2016年已開始,早於政策收緊。
許家印2023年9月因涉嫌違法犯罪被採取強制措施。中國證監會2024年查明,恒大地產2019年和2020年合計虛增收入約人民幣5641億元,並對許家印實施終身證券市場禁入。許家印今年4月受審時,當庭認罪悔罪。
然而,法院對恒大集團和恒大地產處以的合計158.2億元人民幣罰金,未必最終能足額收繳。
根據中國《刑法》第53條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罰金逾期未足額繳納須強制執行,日後發現財產仍須追繳。被罰單位終止且無財產可供執行,法院應裁定終結執行;之後發現隱匿、轉移的財產,仍須追繳。
中國全國企業破產重整案件信息網顯示,恒大系的凱隆置業及多家附屬公司在大陸已進入破產程式,但尚未見判決中的恒大集團、恒大地產本身獲受理破產。
罰金原則上分別從兩家被告單位自身財產執行,其他恒大系公司的破產財產,不能僅因關聯關係直接用於繳付罰金。不過,屬於被告單位的股權、債權,或經依法認定為其所有、被隱匿或轉移而應追回的財產,仍可執行。
另外,香港高院2024年1月底頒令清盤的,是在開曼群島註冊、當時在香港上市的控股公司中國恒大集團,同樣並非本案兩家在大陸註冊的被告單位。三者雖處於恒大系股權及控制鏈條內,但屬於不同法律實體。
台灣中華經濟研究院第一研究所所長劉孟俊接受《聯合早報》訪問時說,恒大牽涉範圍太大,目前揭露的不法經營行為可能只是冰山一角,資產重組和清算也不可能一時完成。「其實就像一個巨人倒在地上,要再重新把它肢解、再重新組裝,也要花很多時間。」
劉孟俊指出,「房住不炒」自2023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起未再寫入公報,大陸官方近兩年表述轉向推動樓市止跌回穩、去庫存及穩定房地產市場。
他研判,許家印的宣判可視為大陸房地產政策緊縮告一段落的信號,官方未必會重回大力刺激樓市的舊路,「但是至少這個所謂的『棍子』,就不再繼續壓下去了」。
本文獲《聯合早報》授權刊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