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女記者遭男同事毆斃 癌父不滿對方轉移財產堅持申訴終獲受理

撰文:陳進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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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女記者陳婷兩年前被曾喜歡她的同事崔某毆打,結果深度昏迷近5個月後因搶救無效死亡,年僅32歲。
雖然崔某故意傷害罪成,二審獲刑15年,還須賠償陳婷父母64萬餘元人民幣,不過他被發現早在監視居住期間,便與其妻辦理了離婚手續及將名下所有財產劃分給了前妻,對陳家的賠償則至今沒有到位。
陳婷的父親陳濤無法接受這樣的判決結果,堅持上訴,至周日(4日)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終於回應,強調該院將對案件進行審查,並承諾落實賠償問題。

案件發生於2019年3月19日,當日早上女兒上班時,陳濤還叮囑她車子限號,沒想到這成了兩父女最後一次交流。翌日凌晨1時許,陳濤夫婦被急促的敲門聲驚醒,打開後只見兩名警察要求陳濤跟他們走一趟到天津市人民醫院。到院後,陳濤才發現女兒蓬頭散發,插著管子地躺在病床上,即使經過醫生們的搶救,也僅能靠呼吸機、升壓泵等維持生命體徵。同年8月11日凌晨,她最終因搶救無效死亡。

面對獨生女兒香消玉殞,陳濤與老伴十分悲痛,陳母直到現在還會經常在半夜突然哭泣,不願吃飯且時常胡言亂語,在陳濤眼中,老伴已經精神失常。而殺死女兒的疑犯,則竟然是其男同事崔某。

庭審期間,陳濤聽說崔某曾喜歡陳婷,然而閉路電視卻拍到崔某毆打女方一幕,顯示他在車內揪着女方的頭髮猛烈撞擊其頭部,「20多秒後,人都不動了,他還用力擊打後腦勺」。經過兩次傷情鑑定,陳婷被鑑定為重傷二級。去年12月2日,案件經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天津市紅橋區人民法院的一審原判。

面對這樣的判決結果,家庭陷入癱瘓狀態、如今更癌症復發的陳濤無法接受,他不顧醫生囑託,寧願不住院不手術,也要多次向相關部門反映事件,希望為女兒討回公道,「我現在住院,女兒的事就要擱置,老伴兒也沒人照顧,我也沒有錢看病住院了」。

陳濤表示,法院裁定崔某需要賠償的經濟損失,原應在去年9月21日前付清,但卻至今沒有到位,上月他就此詢問法院時,竟被告知崔某無償還能力,其名下也無房產和任何財產。不過經追問,他得知崔某早在2019年3月28日,即被監視居住期間,就與其妻子辦理了離婚手續,並將名下所有財產劃分給了前妻。為此律師孫闊認為,這存在兩種可能,一是崔某可能違反了監視居住的規定,另一能是公安機關沒有盡到職責。

另一資深刑事律師付成晨則表示,崔某案發時已將陳婷毆打至死亡邊緣,且歸案後僅告知民警死者是因喝酒不省人事,直到證據確鑿時才承認自己罪行,加上他被監視居住期間惡意轉移財產致被害人無法獲得賠償。因此,綜合上述事實,付認為崔某主觀惡性較大、不具有悔罪態度,社會危害性也極大,15年的量刑畸輕。付又認為,案件屬於可能判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的案件,按規定應當由中級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審刑事案件。

至周日,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終於通過官方微博表示,已注意到輿論對案件的關注,該院將履行審判監督指導職責,對案件進行審查,確保案件依法公正處理。陳濤當晚公開回應,指苦等747天後終於得到回應,當天公安局、法院和街道等10多名人員已一同前往他家了解情況,並承諾於周六(10日)前落實賠償問題。

(楚天都市報極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