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囚徒被毆打致成植物人 4名在押犯及看守所副所長遭起訴

撰文:孫聖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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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2月,耿彥飛因涉嫌搶奪罪被河北省香河縣警方拘捕,並判處10個月有期徒刑。去年4月30日,耿彥飛在服刑期間出現抽搐、口吐白沫等症狀被送往醫院救治,後被法醫鑑定為重傷一級,並評估為近乎植物人。
經查,耿彥飛羈押期間被同監室4名在押犯不同程度故意毆打致傷,包括拳打、腳踹、凳子砸頭行為。事後,耿彥飛家屬向廊坊市檢察院控告,要求對香河縣看守所在耿彥飛服刑期間,造成傷害的所有相關責任人追責。
周一(15日),香河縣公安局表示,目前,4在押犯涉嫌故意傷害罪被移送檢察院起訴,現退回警方補充偵查。另外,廊坊市檢察院已對香河縣看守所副所長閆利軍立案調查,尚在偵查期間。

2019年12月,耿彥飛帶著妻子、兒子一家三口,由北京通州打工地搬到河北廊坊香河縣,從事糧油批發生意。2020年2月9日,耿彥飛因涉嫌搶奪罪被警方拘捕,並於同年4月1日被香河縣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並被臨時羈押於香河縣看守所服刑。2020年4月30日,耿彥飛的妻子李曉麗接到當地警方電話通知,「你老公頭部受傷挺嚴重,趕緊去香河縣醫院新院區看一下」。翌日,當地警方前往醫院,對耿彥飛傷情進行拍照取證。後來,辦案民警告訴李曉麗,耿彥飛傷情是同監室4名在押犯多次毆打所致,其被傷害案已立案偵查。

據耿彥飛的入院記錄顯示,其入院時神誌昏迷,左枕頂部一長約2厘米皮膚挫裂傷,已結痂。左耳後4厘米x5厘米皮膚青紫。診斷結論,顱腦閉合傷、腦疝、硬膜下血腫、頭皮挫裂傷、全身多處軟組織損傷。李曉麗表示,2020年10月28日,耿彥飛被醫生評估為近乎植物人,直到2020年12月8日刑期結束,耿彥飛仍是植物人狀態。

耿彥飛的入院記錄。(新京報)

2020年11月19日,李曉麗和耿彥飛的父親向廊坊市檢察院控告,要求對香河縣看守所在耿彥飛服刑期間,造成傷害的所有相關責任人追究刑責。檢察院調查核實後出具信訪答复函,該函載明,經調查,耿彥飛被羈押期間存在自殺、自殘、不服監管行為。據香河縣看守所《關於耿彥飛傷害案調查報告》顯示,耿彥飛服刑期間將關押室牆體破壞,並摳出釘子含在嘴裡威脅民警。並出現跪地上磕頭、在牆上撞腦袋,滋事打人、咬人,還有吞塑料勺子、用監號服勒脖子等自殘,不遵守監規穿著號服等行為。

香河縣公安局偵查查明,耿彥飛的傷情是被同監室4名在押犯不同程度毆打多次致傷。包括拳打、腳踹、凳子砸頭行為。事發後,民警亦曾趕到現場予以制止,並對4名在押犯批評教育後調離監室,看守所醫生到場對耿彥生頭部傷情進行檢查處理。

2020年8月,香河縣公安局對耿彥飛被傷害一案偵查終結,霍某等4人涉嫌故意傷害罪被移送檢察院起訴。檢方審查認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退回警方補充偵查。另外,《調查報告》還稱,案發後,廊坊市檢察院對香河縣看守所副所長閆利軍立案偵查。

耿彥飛被判刑後,曾臨時羈押於香河縣看守所。(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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