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一市長涉「美容腐敗」等判囚11年 企業家代付幹細胞抗衰費用

撰文:布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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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官方媒體披露內蒙古自治區女官員許愛蓮受賄案細節,她生活奢侈,涉「美容腐敗」,借信佛轉移贓款。官方曾通報稱,許愛蓮喪失理想信念,禁不住誘惑,甘於被「圍獵」。

據最高檢機關報《檢察日報》6月22日報道,曾是內蒙古滿洲里市委副書記、市長的許愛蓮,因犯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並處罰金70萬元人民幣,已追繳到並隨案移送的217.31萬餘元及凍結在案的人民幣12萬元、美元0.03萬元依法予以沒收,隨案移送的部分房產依法予以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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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道稱,5月12日,許愛蓮在內蒙古自治區女子第一監獄裏正和其他服刑人員一起接受崗前技能培訓,為定崗做準備。在這裏,她已經接受了為期一個月的入監教育。此時的她精神狀態良好,依稀能看出曾經的風韻,然而,她卻不再是那個風光一時無兩的美女市長。

資料顯示,許愛蓮,1971年7月出生於通遼市科爾沁區,蒙古族。1992年10月,許愛蓮被分配到通遼市永清街道辦事處,任婦聯主任和團委書記,從此開啓了仕途。1995年起,許愛蓮先後升任科爾沁區委組織部幹教科副科長、科長,科爾沁區團委書記,科爾沁區紅星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2003年,32歲的許愛蓮被任命為科爾沁區委常委、宣傳部長。2007年,許愛蓮被提拔為科爾沁區常務副區長。2010年,許愛蓮調任通遼市體育局擔任局長、黨組書記,後又擔任通遼市經信委主任、黨組書記。2013年起,她先後擔任科左後旗旗委副書記、旗長、旗委書記,2015年10月,升任滿洲里市委副書記,2016年初,任滿洲里市市長。

報道披露,期間,許愛蓮不僅自己或與他人合夥受賄,還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請託人謀取不正當利益。2006年下半年,她多方運作,促成以招商引資方式出讓某國企辦公土地進行開發建設,安排親戚購買,後該片土地被徵收拆遷,買方通過土地拆遷款賺取大筆差價,她從中漁利135萬元。

許愛蓮還以權謀私、官商勾結、輸送利益的行為,對當地營商環境造成了惡劣影響。她常年燒香拜佛,結交了一些「佛友」。這些人與之交好,從而為自己謀利。另外,許愛蓮表示自己信奉佛教,部分錢款已捐給寺廟。後經寺廟住持證實,其中部分捐款收據系虛開,信佛成其轉移贓款、掩人耳目的幌子。

隨着職位的上升,許愛蓮在生活上也越來越奢靡,曾多次要求他人為其購買冬蟲夏草含片,坦然收受企業主贈送的價值17.4萬元的冬蟲夏草含片6盒。愛美的陳愛蓮,還接受企業主為她支付幹細胞抗衰的治療費用。

最終,許愛蓮涉嫌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於2020年9月25日開庭審理,並做出上述判決。辦案人員稱,許愛蓮的案卷材料多達81冊。官方曾通報稱,許愛蓮喪失理想信念,禁不住誘惑,甘於被「圍獵」。另有消息指,她還利用一男廳官影響力受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