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受賄7343萬 上海原公安局長龔道安當庭認罪

撰文:蘇子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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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9月16日公開審理了上海市政府原副市長、市公安局原局長龔道安受賄一案。

據央視新聞報道,龔道安擔任職務期間,非法收受財物7,343萬元人民幣。他貪腐時間長達21年,直到落馬前仍受賄。庭審中,龔道安當庭認罪、悔罪,案件擇期宣判。

據檢方指控,龔道安在1999年下半年至2020年7月,在湖北、上海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折合7,343萬。

資料顯示,龔道安出生於1964年11月,湖南澧縣人,曾任湖北省咸寧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公安部十二局副局長、局長等職。

2017年6月,龔道安出任上海市政府黨組成員,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督察長,上海公安學院院長。2018年1月,他當選上海市副市長。

2020年8月,龔道安落馬被查;2021年2月10日,中共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宣布開除其黨籍公職。通報稱,龔道安喪失政治原則,毫無「四個意識」,背離「兩個維護」,參與在黨內搞團團夥夥,造成嚴重政治危害和惡劣政治影響;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規使用公車。

通報還指,龔道安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違規為他人謀利;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利用職務便利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利,違規將有關費用交由下屬單位或私營企業報銷、支付;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自2020年以來,內地公安系統大整頓,高官接連落馬。在龔被查之前,公安部副部長孫力軍、重慶市副市長兼公安局長鄧恢林已相繼被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