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台辦列「台獨頑固分子清單」 專家指涉違刑法將通緝終生

撰文:孫聖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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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五(5日),國台辦證實大陸已制定「台獨頑固分子清單」,將依法對相關人士追究刑事責任,終身有效。
此前有文章透露指,「台獨頑固分子清單」一旦出台,列入清單的「台獨」分子將很有可能進入國家刑事司法程序,成為分裂國家罪行的嫌疑犯。

海峽兩岸關係法學研究會秘書長尹寶虎去年11月,刊登於官媒《人民網》的文章表示,台灣現行基本規範框架仍是「一國兩區」體制,「台獨頑固分子清單」一旦出台,列入清單的「台獨」分子將很有可能進入國家刑事司法程序,成為分裂國家罪行的嫌疑犯。

文章指,國家執法、司法機關將採取一切必要措施,包括通緝、限制出入境、財產查封和扣押凍結等一切必要手段,以及對於潛逃國外的嫌疑犯實施引渡、遣返等國際刑事司法協助方式,促使將嫌犯緝拿歸案,繩之以法。在列入清單的嫌疑犯歸案之前,對其通緝也將不受追訴時效的限制,通緝將追隨其終生。

文章又稱,出台「台獨」頑固分子清單,意圖是為了將打擊對象集中到一小撮「台獨」首要分子身上,以遏制「台獨」勢力囂張氣焰,維護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維護祖國和平統一可能性。清單顯然不會傷及普通台灣民眾,更不會影響兩岸社會正常經貿合作、文化交流和社會往來,反而有利於兩岸關係會正常經貿合作、文化交流和社會往來,反而有利於兩岸關係行穩致遠。

,國台辦證實大陸已制定「台獨頑固分子清單」,相關人士將被實施懲戒,包括禁止其本人及家屬進入中國大陸、香港、澳門。(新華社)

「台獨頑固分子」將受制於哪些法律?

「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神聖領土的一部分。完成統一祖國的大業是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神聖職責。」——《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大陸和台灣同屬一個中國,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不容分割。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是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共同義務。」——《反分裂國家法》

「國家絕不允許『台獨』分裂勢力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把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反分裂國家法》

「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不容侵犯和分割。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是包括港澳同胞和台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共同義務。」——《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

「分裂國家罪:組織、策劃、實施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對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處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對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其他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煽動分裂國家罪: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資助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活動罪: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