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庫房建設時倒塌致5死 調查組:不穩定結構遇突發大風導致

撰文:姜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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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21日,重慶市合川區金星玻璃製品有限公司新建4號庫房發生坍塌事故,造成5名作業人員死亡,直接經濟損失1049.9萬元(人民幣.下同)。
近日,重慶市應急管理局公開了《重慶市合川區金星玻璃製品有限公司4號庫房「7·21」較大坍塌事故調查報告》(下稱:《報告》)。《報告》指出,本次事故是一起較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現場鋼結構自身穩定性不足,受突發大風誘發事故。

《報告》顯示,本次坍塌事故所涉建築物系4號庫房,結構形式為輕型門式剛架結構,屬於在建房屋建築工程。7月21日16時至18時,合川區出現雷雨天氣,部分站點出現7到8級瞬時陣性大風,事故現場瞬時陣性大風風力約7到8級,瞬時風速14.4m/s至17.7m/s。

鋼架全部坍塌。(澎湃新聞)

當日16時34分,事故現場開始起風;16時35分 8、9 秒,3號廠房屋頂蓋板部分被掀飛,10秒4號庫房鋼架在風作用下開始變形, 11、12秒鋼架變形加大,13、14秒鋼架整體傾斜,15秒鋼架整體傾斜坍塌。鋼架全部坍塌於地面,鋼柱柱腳螺栓全部斷裂。

本次坍塌事故造成4名安裝作業人員和1名地面輔助雜工死亡。經調查組調查綜合認定,鋼結構自身穩定性不足,受突發大風誘發,是本次坍塌事故的直接原因。

《報告》顯示,4號庫房在安裝過程中,未安裝檁條、支撐、隅撐,僅安裝部分縱向系桿,未形成首跨剛架穩定體系,未澆築柱腳二次混凝土。現場鋼結構存在一定的穩定性風險,處於不安全狀態。由於 4 號庫房實際結構缺乏支撐體系,在風荷載和自重作用下穩定性較差。在事發時段的風壓下,結構發生過大變形,柱腳螺栓拉壓均超應力導致柱腳螺栓失穩斷裂,最終致使鋼結構整體坍塌。

鋼架4顆腳柱螺栓斷裂。(澎湃新聞)

《報告》稱,本次事故的間接原因為: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未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金星玻璃製品有限公司作為建設單位,未嚴格落實安全生產首要責任。施工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劉某某、監理公司現場監理員周某某等8人,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其行為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建議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