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案|江歌母親指雖不滿意賠償金額 但接受尊重判決決定不上訴

撰文: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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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歌案中死者母親江秋蓮認為,江歌好友劉暖曦(劉鑫)在陳世峰行兇時並未開門施救,在案中有不可推卸的責任,遂以生命權糾紛為由對她提起訴訟。
山東青島市城陽日前對案件作出一審判決,劉暖曦被判需賠償江秋蓮各項經濟損失49.6萬元(人民幣,下同),以及精神損害撫慰金20萬元,共計69.6萬元,並承擔全部案件受理費。
江秋蓮個人微博上發布影片,指判決結果是在意料之中,雖然賠償金額並不滿意,但起訴劉暖曦的目的本來就不在於賠償金多少,所以接受並尊重判決,決定不上訴。

江歌與母親江秋蓮。(資料圖片)

江秋蓮稱,判決書帶有令她深深感動的溫度,所褒揚和譴責就是對她這幾年經歷的理解和安慰,也是為整個社會樹立了風向標。

據判決書指,法院審理認為,劉暖曦作為江歌的好友和被救助者,對於由其引入的侵害危險,沒有如實告知和提醒江歌,在面臨陳世峰不法侵害的緊迫危險之時,為求自保而置他人的生命安全於不顧,將江歌阻擋在居所門外被殺害,具有明顯過錯,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

左一是江歌,右一是劉暖曦。(影片截圖)

同時,江歌在救助劉暖曦的過程中遇害,江秋蓮失去愛女,因此遭受了巨大傷痛,後續又為赴國外處理後事而奔波勞碌,而劉暖曦在事發後發表刺激性言論,進一步傷害江秋蓮的情感,依法應承擔精神損害賠償責任。

至於劉暖曦,其代理律師胡貴雲回覆內地傳媒時就表示,目前劉暖曦尚未作出是否上訴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