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南沙發布「1+3」新政 港澳居民免徵個稅超港澳稅負部分

撰文:陳進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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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國務院6月14日公佈《廣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粵港澳全面合作總體方案》(下稱《南沙方案》)以來,南沙不斷創新實踐,加快推動各項政策落地落實。周三(17日),南沙區舉辦「共建高水平對外開放門戶南沙外經貿政策」主題新聞發布會,發布「1+3」專項政策,對港澳居民免徵個稅超港澳稅負部分。

在「1+3」新政中,「1」指落地港澳居民個人所得稅優惠,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廣州南沙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提出從2022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在南沙區全域推行,對在南沙工作的港澳居民,免徵其個人所得稅稅負超過港澳稅負的部分,標誌著《南沙方案》提出的港澳居民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正式落地實施,這也是《南沙方案》首個落地的重大政策。

而「3」則指推出《廣州南沙開發區促進外商投資企業發展扶持辦法》、《廣州市南沙區2022年穩外貿政策措施》、《廣州市南沙區建設進口貿易促進創新示範區的政策措施》外經貿發展系列政策,推動外資外貿保穩提質,增強外經貿發展韌勁和後勁。

發布會現場。(澎湃新聞)

據介紹,與過往出台的粵港澳大灣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相比,次在南沙落地的港澳居民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主要有3個特點。一是優惠對象覆蓋全體在南沙工作的港澳居民,範圍更廣。二是對在南沙工作的香港居民,其個人所得稅稅負超過香港稅負的部分予以免徵;對在南沙工作的澳門居民,其個人所得稅稅負超過澳門稅負的部分予以免徵,對標明確。三是南沙後續將根據國家和省的要求,通過制定優惠政策實施辦法、申報指南和工作指引,進一步明確來源於南沙所得的界定辦法、享受優惠的身份條件、個人稅負的計算方法等事項,最大程度方便港澳居民申報辦理,路徑清晰。

另一方面,是次出台的穩外貿政策,著重從暢、穩、降、保、拓五方面打出組合拳,推動外貿保穩提質。其中,「暢」即暢通物流堵點痛點,設置最高200萬元(人民幣.下同)的粵港跨境運輸通道補貼,最高50萬元的粵港澳跨境貨運作業點疫情防控補貼,以及最高200萬元的航空貨站進出口補貼。「穩」即穩住生產鏈供應鏈,設置最高超200萬元的引鏈補鏈獎,一次性20萬元的「全國供應鏈創新與應用示範企業」稱號獎勵。

而「降」即幫助企業降本增效,設置最高1000萬元的設施改造補貼,最高150萬元的租賃場地補貼,以及最高30萬元的溯源中心補貼。「保」即保市場主體,適度提高企業風險容忍度,設置50萬元的關稅保證保險補貼,最高可達100%保費的出口信用保險補貼,並增加資信調查費用80%的扶持;設置最高50萬元的自主品牌出口扶持,最高100萬元的保加工貿易主體補貼。最後「拓」即鼓勵企業抓訂單、拓市場,設置最高500萬元的外貿增長獎,設置最高50萬元的展會補貼,設置最高200萬元的重點品類進口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