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威遠原公安局長歷年春節接受「上供」 有企業主以40萬元拜年

撰文:許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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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內江市威遠縣政府原副縣長,縣公安局原黨委書記、局長胡小虎,從業即從警,在30餘年裏率隊破獲過多宗上級公安督辦案件。
然而,他也因貪腐身陷囹圄。據四川省紀監委近日披露,他多年來春節接受「上供」,有企業主每年春節送上40萬元(人民幣.下同)「拜年費」給他。

據內地《澎湃新聞》報道,胡小虎,男,1967年2月生,上世紀80年代畢業於西南政法學院法律專業,他曾任內江市公安局刑警支隊副支隊長,國內安全保衛支隊支隊長,威遠縣政府副縣長,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等職。

報道稱,四川省紀檢委披露,2014年胡小虎從內江市公安局轉到地方任職,擔任威遠縣政府副縣長、縣公安局局長職務。初到威遠縣任職,胡小虎還保持着兢兢業業的工作態度,反覆告誡自己「江湖險惡」,要求自己與商人老闆們接觸一定要「坦坦蕩蕩」、「小心翼翼」。他回憶,當時看到身邊一些老闆過着紙醉金迷的生活,甚至產生厭惡之情,但這種情緒很快被心中的落差感蓋過。

有企業主每年「上供」40萬「拜年」金。(示意圖/資料圖片)

胡小虎認為自己是正經大學畢業,但看着有錢的老闆,斗大的字不認識幾個,名字都寫不好,卻能夠呼風喚雨,讓他心生羨慕和嚮往。「我開始選擇性地與一些自認為可靠的老闆們加深交往,漸漸地我體會到了很久找不到的溫暖。」

2014年7月,胡小虎在檢查威遠縣某煤礦作業時,與該礦業公司老闆雷某結識,此後便經常和雷某一起聚餐吃飯、喝茶聊天。隨着在一起吃吃喝喝的次數增多,雙方的私人關係也逐漸「牢固」。2015年春節前的一天,雷某覺得時機已成熟,給胡小虎送來40萬元「拜年費」,希望胡小虎在公司生產經營方面能夠多給予支持,並承諾以後每年春節都會送上40萬元「拜年費」。

看出了胡小虎的糾結,身邊「知心」老闆勸說,「鐵打的營盤流水的官,早為自己做打算,不要到時候位子沒了,身體垮了,家沒顧到,錢沒找到」。胡小虎聽從勸說,坦然收下了這筆錢。此後連續6年多,每年春節雷某都會給胡小虎送上40萬元「拜年費」。經查,2014年至2021年,雷某僅以拜年名義就給胡小虎送了262萬元。

胡小虎被判10年6個月刑期。(示意圖/視覺中國)

安心收錢的同時,胡小虎也多次給予雷某「特別關照」。2016年、2017年,威遠縣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隊槍爆中隊在執法中,先後兩次對雷某的公司作出行政處罰,但最終都不了了之。

一筆筆「巨款」讓胡小虎對金錢的慾望攀升、膨脹,春節等節日也逐漸成為其固定接受「上供」的日子。據《「案」理說》欄目介紹,商人李某自2014年起,便雷打不動地分別於每年春節、端午、中秋為胡小虎送上「節日紅包」,幾年來共計送給胡小虎171萬元。組織裏也流傳着胡小虎春節要接受「上供」之說,從轄區內的派出所長到禁毒緝毒大隊的大隊長,再到縣公安局的副局長,總有人趁着年節給胡小虎「表示心意」。

2020年,威遠縣委原常委、縣總工會原主席李磊被留置。曾與李磊共同分管過住建系統的胡小虎四處打探,擔心被牽扯,後被其僥幸逃脫。2021年,隨着全國第一批政法隊伍教育整頓工作啟動,胡小虎未能再逃過法責。

2021年7月,胡小虎接受內江市紀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同年9月,因嚴重違反黨內紀律並構成職務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2021年12月,因犯受賄罪,其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0年6個月,並處80萬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