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人大常委原主任陳家東涉受賄 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撰文:朱加樟
出版:更新:

據新華社今日(8日)報道,福建省廈門市人大常委會原主任陳家東涉嫌受賄、貪污、濫用職權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受賄罪、貪污罪、濫用職權罪對陳家東作出逮捕決定。

官方簡歷顯示,今年63歲的陳家東長期在福建工作,早期在林業系統工作,曾任福建省林業廳副廳長、黨組成員。2016年12月起,陳家東任廈門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次年1月,陳家東在廈門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當選為廈門市人大常委會主任。陳家東於今年1月卸任,2月25日落馬被查,8月30日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早前通報,陳家東喪失理想信念,背棄人民至上原則,為謀求個人職務升遷,用公權力為利益集團服務,不認真履行「一把手」管黨治黨職責,嚴重污染政治生態,對抗組織審查,搞迷信活動。

通報指,陳家東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搞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政績工程」,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在幹部選拔任用中唯親唯私,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利用職權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取利益,搞權色交易;干預和插手建設工程項目;膽大妄為,毫無紀法底線,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侵吞國有資產,徇私舞弊、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