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90後券商從業者兩年炒股累計交易470多萬 終被罰沒3萬餘元

撰文:陳進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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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浙江證監局近日披露,當地一名90後券商從業人員兩年炒股累計交易470多萬元(人民幣.下同),獲利約1.23萬元,違反了《證券法》的相關規定,結果除了1.23萬元獲利被沒收,還被罰款2萬元。據悉,今次是今年來第10名從業人員因炒股被行政處罰。

據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1993年3月出生的常某潔,自2018年1月起任職國盛證券紹興平江路證券營業部,執業類別為一般證券業務、證券投資諮詢(投資顧問)。2020年7月,施某靜在該證券營業部開立了證券賬戶,同月至2022年6月期間,常某潔通過3個手機號碼綁定的設備操作施的證券賬戶,累計委託下單684筆,買賣金額470.51萬元,賬戶盈利約1.35萬元。二人按照10:1的比例出資並分成,因此約1.23萬元的違法所得歸常某潔。

浙江證監局表示,常某潔的行為違反《證券法》第四十條第一款,證券公司的從業人員,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也不得收受他人贈送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的規定,遂決定沒收常某潔違法所得1.23萬元,並處以2萬元罰款。

據了解,今年已有10名券商從業人員因炒股受到行政處罰,例如就在9月,證監會披露稱,孔某熠時任民生證券投資交易事業部證券投資部投資經理、方正證券資產管理分公司證券投資部投資經理兼權益研究負責人等,期間實際控制並使用其姨夫劉某寧證券賬戶交易股票,累計買賣成交金額4557.43萬元,累計虧損1.33萬元。最終,孔某熠被處以20萬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