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政協原副主席孫遠良涉受賄 最高檢決定逮捕

撰文: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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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最高人民檢察院29日(周日)消息,遼寧省政協原黨組副書記、副主席孫遠良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對孫遠良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今年4月,孫遠良被查。9月30日,孫遠良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當時的官方通報指,孫遠良背棄初心使命,喪失黨性原則,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長期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背組織原則,公器私用,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利,嚴重破壞任職地區和單位的政治生態;道德敗壞,搞權色、錢色交易;自身不正,家風不嚴,對家人失管失教;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土地出讓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退休後仍不知止。

通報又指,孫遠良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公開資料顯示,現年67歲的孫遠良於2011年任遼寧省政協秘書長、黨組成員,遼寧省委統戰部部長兼省社會主義學院黨組書記。2013年,孫遠良任遼寧省政協副主席,並繼續兼任省委統戰部部長等職。2016年,他卸任省委統戰部部長,2018年1月卸任遼寧省政協副主席等職,至被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