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2貨車司機未報備行程致183人染疫、7865人隔離 分別獲刑4年

撰文:孫聖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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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2名早前染疫的貨車司機因未報備行程,導致183人被感染、7865人被隔離,涉嫌在疫情防控期間妨害傳染病防治,分別被法院判處4年有期徒刑。

據央視新聞報道,遼寧省葫蘆島市綏中縣人民法院日前對被告人賀某某、韓某妨害傳染病防治案進行公開開庭審理。

法院指,2022年1月22日,被告人賀某某和韓某駕駛貨車從綏中縣前往黑龍江省牡丹江市送貨,1月25日返回綏中縣。二人得知牡丹江綏芬河市爆發疫情後,未履行疫情防控相關規定,未對去過牡丹江綏芬河市的行程進行報備。

後被告人賀某某和韓某均被確診患有新冠肺炎,造成綏中縣183人被感染,7865人被隔離,全縣陸續劃定34個封控區、管控區和重點防範區,啟用隔離場所61間,綏中縣財政共支出各項疫情應急處置費用約1.55億元人民幣。

故被告人賀某某、韓某因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妨害傳染病防治,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庭審中,被告人賀某某、韓某當庭表示認罪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