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網信辦:從嚴處置傳播醜化惡搞英雄烈士信息的帳號、平台

撰文:陳進安
出版:更新: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周五(28日)舉行英雄烈士保護法實施5周年集體採訪,中央網信辦有關人士表示,網信部門高度重視英雄烈士保護工作,會嚴肅處理違反英烈保護法的網上言行,包括從嚴處置傳播醜化惡搞英雄烈士違法違規信息的帳號及網站平台。

中央網信辦網絡法治局副局長、一級巡視員侯雲灝表示,法律的生命力在於實施,法律的權威也在於實施,英雄烈士保護法第22條、第23條等明確規定,禁止歪曲、醜化、褻瀆、否定英雄烈士事蹟和精神,有發現相關行為的,應當及時依法處理。網信部門一直以來秉持依法治網、快速反應、依法打擊的嚴明態度,嚴肅處理違反英雄烈士保護法的網上言行。

當局提到兩大重點,一是緊盯突出問題,針對網上傳播戲謔英雄烈士的「惡搞影片」、歪讀曲解甚至惡搞歷史經典、散佈歷史虛無主義等突出亂象,不斷提高發現力、處置力,從嚴處置傳播醜化惡搞英雄烈士違法違規信息的帳號及網站平台。

二是納入清朗系列專項行動,組織開展「清朗·打擊網絡謠言和虛假信息」專項行動,將侮辱誹謗英雄烈士、褻瀆否定英雄烈士事蹟精神的謠言信息作為重點整治內容,加大監測查證力度,從嚴懲治違法違規帳號,公開曝光典型案例,有力震懾造謠傳謠行為。

延伸閱讀:內地傳媒人稱《長津湖》冰雕連烈士「沙雕連」 一審遭判刑7個月(點圖放大閱覽)

+3

近年來,網絡不時出現惡搞烈士的作品及針對烈士的謠言或言論,時常引起爭議。例如,2021年10月6日,內地傳媒人、微博「大V」羅昌平使用微博帳號,將中國志願軍「冰雕連」,稱為帶有粗口意味的「沙雕連」。

海南省三亞市城郊人民檢察院依羅昌平「發表侮辱志願軍英烈名譽、榮譽言論」的行為,向當地法院提起公訴和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去年5月5日,法院宣布判處羅有期徒刑7個月,並需在新浪網、《法治日報》和《解放軍報》上公開賠禮道歉。羅已支付公益損害賠償金8萬元(人民幣,下同)用於抗美援朝烈士精神事跡紀念、宣傳等公益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