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節通報「記者被打」事件:派出所副所長等被拘 鎮長被提免職

撰文:范玉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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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貴州畢節市織金縣馬場鎮布底小學2名教師因水電站放水致被沖走,最終溺亡。周二(30日),有內媒記者前往事發地採訪時,遭到數名不明身份人士毆打。
今日(6月1日),畢節市政府通報案件調查處置情況,涉事打人者包括派出所副所長及兩名輔警。目前,3人均被行拘免職,馬場鎮鎮長亦被提名免職。

4月13日,6名教師在當地凹河河灘撿鵝卵石,詎料上游引子渡水電站放水,河水水位頓時上漲,其中2名教師被水沖走,最終溺亡。家屬和相關部門的說辭不同,引發關注。

5月31日,據內媒《大河報·豫視頻》報道,內媒《極目新聞》記者前往事發地採訪時,遭遇一輛麵包車攔路,隨後遭到車上三人痛毆。微博亦有一則《極目新聞記者採訪遭跟蹤圍毆》貼文,指打人者不由分說開口罵人,下車直接用拳頭、石塊毆打,並將李某某眼鏡、手機砸毀,整個過程持續了一分鐘多鐘。

6月1日,畢節市政府通報「關於涉極目新聞記者治安案件調查處置情況」。通報指,5月30日,織金縣公安局貓場派出所接極目新聞記者李某某報警稱,其在織金縣引子渡水電站被打。初步核實情況後,將李某某送醫檢查,經診斷為多發性軟組織挫傷。

通報指,事發當日,李某某在織金縣貓場鎮沙壩村發現一車輛跟隨,遂用手機對跟隨車輛進行拍攝,後下車找跟隨車輛上的熊某等人了解情況。車上熊某(織金縣公安局馬場派出所副所長)、李某(馬場派出所警務輔助人員)、陶某(馬場派出所警務輔助人員)3人隨即下車,在阻止李某某繼續拍攝過程中,扭打造成李某某面部等多處軟組織挫傷(經第三方鑑定為輕微傷),致使李某某手機、眼鏡等物品遭損壞。

通報指,目前,公安機關依法對熊某、陶某處以行政拘留二十日,對李某處以行政拘留十五日處罰。同時,免去負有領導責任的彭某某馬場鎮黨委副書記職務、提名免去其馬場鎮鎮長職務,免去熊某馬場派出所副所長職務調離公安系統,對李某、陶某予以解聘處理。

通報稱,此次事件暴露出少數公職人員法治意識淡漠等突出問題,造成不良社會影響,向記者本人致歉,向新聞媒體致歉,誠懇接受社會各界批評,「我們將痛定思痛,舉一反三,認真汲取教訓,加強幹部隊伍教育管理,以實際行動感謝回饋媒體和社會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