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指中企及個人參與生產含芬太尼假藥 禁毒辦駁:均為普通商品

撰文:鄭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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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來,美國連續兩次對中國的多個企業和個人實施制裁,原因為「中國化學品和壓片機等設備流入墨西哥,製造生產含芬太尼的假冒藥丸」。
對此,國家禁毒辦於6月21日駁斥稱,美方所提到的產品根據國際禁毒公約和中國法律均不受管制,是普通商品。對美方多次以毒品問題為由,制裁中國企業和中國公民,藉以抹黑、打壓中國表示強烈不滿。

禁毒辦表示,美方所提化學品以及壓片機、膠囊填充機、壓片機模具等產品根據國際禁毒公約和中國法律均不受管制,是普通商品。中方一貫認真履行聯合國八八公約義務,按照《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規定,對易制毒化學品實行進出口許可和國際核查制度;對申請出口易制毒化學品的企業,要求提交進口方政府主管部門出具的合法使用證明或進口方合法使用的保證文件。

近年來,中國每年通過進出口核查暫停易制毒化學品出口上萬噸,有效防止了易制毒化學品通過國際貿易途徑流入非法渠道。對於非列管化學品及設備,中國公安禁毒部門加強宣傳引導,鼓勵企業自律,防止流入非法渠道。

針對美方指控,國家禁毒辦副主任、公安部禁毒局二級巡視員于海斌表示,出口國主管部門和企業難以實地了解進口國企業進口化學品後的情況,按照國際慣例和通行做法,保證國際貨物不用於非法目的是進口企業的基本責任,防止易制毒化學品流失的主要監管責任在進口國主管部門。

他指出,中美禁毒合作應在本國法律框架下進行,雙邊執法合作應在法治軌道上開展。美方所提的化學品和相關設備根據國際禁毒公約及中國、墨西哥法律都不列管。

他反提醒美國,中國在未出現濫用危害的情況下已率先整類列管芬太尼類物質,而深受芬太尼濫用危害的美國至今未正式整類列管芬太尼,並不斷炒作所謂的中國化學品流入墨西哥問題。

于海斌還表示,中方認為,減少國內需求和國內供給才是治理美國內芬太尼濫用的治本之策,轉嫁矛盾指責他國不能從根源上解決實質問題,我們希望看到美國採取更多有意義的具體行動。

此前報道,美國5月30日對中國和墨西哥的17個實體和個人實施制裁,指控他們參與生產含有芬太尼(Fentanyl)的假藥,並且運往美國。其中7個實體和6個個人位於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