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受賄賭博搞權錢交易 消防救援局副局長張福生被決定逮捕

撰文:林芷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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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應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張福生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福建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張福生作出逮捕決定。

張福生於2022年11月6日受查,是應急管理部掛牌以來的首個落馬幹部。今年6月28日,張福生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取消其助理總監消防救援銜,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並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張福生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利用職權在幹部選拔任用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長期沉迷賭博;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職務提拔、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應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張福生。(微信公眾號@中宏網)

公開資料顯示,張福生生於1962年,1995年7月起在公安部工作,歷任政治部調研室副主任、消防局警務處處長、消防局副局級調研員(副軍職),2015年11月擔任公安部消防局副局長。

2018年4月16日,應急管理部掛牌成立。同年國家機構改革,公安消防部隊改制,不再列武警部隊序列,現役編制轉為行政編制,成建制劃歸應急管理部,承擔滅火救援和其他應急救援工作。

2018年11月9日印發的《應急管理部簡報第 1 期(總第 1 期)》提到,根據《消防救援銜條例》規定,國務院總理李克強簽署命令,授予張福生等人助理總監消防救援銜;《條例》例明,管理指揮人員消防救援銜設三等十一級,第一等為「總監、副總監、助理總監」。

2019年11月,張福生出任應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副局長、黨委成員。

據介紹,消防救援局是應急管理部5個部署單位之一。目前,領導班子設局長、政委各一人,副局長4人,張福生在副局長中排名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