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聯通原總經理李國華案一審開庭 被控受賄逾6645萬元

撰文:陳進安
出版:更新:

山東省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周四(20日)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中國聯合網絡通信集團有限公司原黨組副書記、總經理李國華受賄、濫用職權一案。李國華被控受賄超過6645萬元(人民幣.下同),法庭將擇期宣判。

青島市人民檢察院指控李國華於1998年至2022年,利用擔任江西省郵電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江西省郵政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黨組書記、局長,國家郵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中國郵政集團公司黨組成員、副總經理,黨組副書記、總經理,黨組書記、總經理,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有限責任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項目承攬、企業經營、職務晉升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有關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6645萬餘元。李國華在擔任江西省郵政局黨組書記、局長,國家郵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期間,濫用職權,造成國有資產損失4996萬餘元。

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追究李國華的刑事責任,並在庭審中出示了相關證據。李國華當庭表示認罪、悔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