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疆:從未在任何國家推銷或銷售產品用於軍事衝突或戰爭

撰文:林芷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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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1日,中國商務部等四部門宣布,從9月1日起對性能較高的無人機及其相關物項實施出口管制,未經許可者不得出口,實施期限不超過兩年。
8月1日,大疆發聲明稱,從未在任何國家推銷或銷售產品用於軍事衝突或戰爭。

聲明稱,自成立之初,大疆一直堅決反對將公司產品和技術用於任何軍事或戰爭用途。從未設計和製造過面向軍事目的產品和設備。從未在任何國家推銷或銷售大疆的產品用於軍事衝突或戰爭。

大疆採取積極措施,努力防止大疆無人機等產品被改裝為武器或用於軍事目的。大疆始終嚴格遵循這些原則,並多次公開強調這些原則。大疆將積極配合中國政府近日出台的無人機出口管制政策,確保全面合規,認真履行企業社會責任。

大疆表示,一直嚴格遵守並執行中國的相關出口管制法律法規,切實履行出口管制責任和義務。同時,大疆在公司的國際貿易及國際經營中,嚴格遵從業務所在國或地區、及相關國際組織的所適用的法律法規,遵從國際通行的最佳實踐。

若大疆認為即將出口的產品或技術將被用於恐怖主義活動、軍事目的,或其他適用法律法規所限制的最終用途,或其他違反大疆公司原則與價值觀的用途,大疆將依據公司的出口管制合規機制和相關法律法規,拒絕出口相關產品和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