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島核廢水|售賣日本核輻射區潤喉糖 台州一企業遭罰1.7萬元

撰文:陳進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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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宣布最早會在8月24日開始排放福島核廢水之際,浙江台州一間貿易公司在售賣日本核輻射區潤喉糖被罰1.7萬元(人民幣.下同)。

天眼查App顯示,台州億科瑩貿易有限公司近日被溫嶺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1.7萬元,原因是涉嫌銷售無標籤的預包裝食品。詳情顯示,當事人購入進口預包裝食品龍角散草本潤喉糖1盒,在無加貼中文標籤的情況下銷售,經查詢顯示該產品的製造商地址為日本核輻射縣區埼玉縣,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文件明令禁止從上述地區進口食品。當事人同時亦未建立並執行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目前已有多個商家因售賣日本核輻射區食品飲料被處罰。其中,浙江購加興新零售科技有限公司陽光西路分公司因經營來自日本核輻射區的多種食品被責令改正;佛山市順德區匯洋行百貨有限公司因銷售採購產自日本長野縣的飲料等被監管部門罰款1萬元,後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成都神樂町餐飲有限公司因銷售來自核輻射區日本福島縣的「大七酒」被罰款3萬元;青島市市北區和光同塵便利店因涉嫌銷售日本核輻射地區生產的威士忌酒被罰款1.9萬餘元。

日本政府8月22日宣布,最快24日開始將福島第一核電站的經處理核廢水排放大海。當日,中國外交部副部長孫衛東召見日本駐華大使垂秀夫,提出嚴正交涉。

中國外交部稱,孫衛東指日本政府無視國際社會強烈質疑和反對,執意宣布即將啟動福島核污染水排海。他稱這一行徑公然向包括中國在內的周邊國家和國際社會轉嫁核污染風險、將一已私利凌駕於地區和世界各國民眾長遠福祉之上,極其自私自利,極不負責任。中方表示嚴重關切、強烈反對。

而在7月,中國重申禁止進口福島等十個縣(都)食品縣的食品進口,對來自日本其他地區的食品特別是水產品(含食用水生動物)嚴格稽核隨附證明檔案,強化監管,嚴格實施100%查驗。

據了解,中國2011年在福島核事故後,國家質檢總局發通知,禁止從福島縣、群馬縣、栃木縣、茨城縣、宮城縣、新潟縣、長野縣、琦玉縣、東京都和千葉縣,共10個都縣進口食品、食用農產品及飼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