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涉緬北電詐 雲南騰沖10月起設邊境嚴管區限制人車進入

撰文:陳進安
出版:更新:

為打擊治理涉緬北電信網路詐騙相關違法犯罪,雲南保山騰衝市周二(26日)發布《關於臨時設立邊境嚴管區的通告》稱,經研究,決定臨時設立邊境嚴管區。

在通告中,騰衝市打擊治理涉緬北電信網路詐騙相關違法犯罪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五點。一是設立邊境嚴管區目的是對進入嚴管區的人員車輛實施分類管理,達到限制無關人員進入嚴管區,減少人員偷渡進出邊境和組織、參與涉緬北電信網路詐騙的機率,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是明確邊境嚴管區範圍為猴橋鎮先雞埡口至野牛坡至南3號至牛圈河至高梁貢至南2號至石城埡口至照壁塘至青草嶺邊防巡邏路至邊界線範圍。滇灘鎮青草嶺至火炭洞至中山樑子至滇灘通道至乾柴嶺頭至姊妹山至野豬滾塘坡邊防巡邏路至邊境線範圍。明光鎮姊妹山至大園子護林點邊防巡邏路至邊境線範圍。三是臨時設立期限為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四是人員車輛分類管理,邊境嚴管區內有群眾種植地或需放牧的,由所屬社區開具證明(1人1證明),群眾到就近聯防所報備(每月備案1次)。 界務員、護林員到業務區開展業務,持相關證明資料,到就近聯防所備案(每月備案1次)。 邊境工程施工、維修人員、採伐竹木人員等,由業主方或主管機關核發證明(每半月備案1次)。 車輛參照人員進行管理。 邊境鄉鎮以外公務人員及車輛需進出嚴管區的,由邊境鄉鎮通知相關聯防所。 部隊、派出所進行正常勤務,無需查詢。

最後一點,是由邊境聯防所聯防員,對進入邊境嚴管區人員、車輛進行登記與查詢,涉及人員應主動配合。對進入邊境嚴管區,沒有證明的人員、車輛,由邊境聯防所聯防員查詢後通知抵邊警務室視情況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