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銀行原行長田惠宇涉受賄2.1億兼內幕交易 當庭認罪

撰文: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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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報道,湖南省常德市中級法院11月9日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行長田惠宇受賄、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內幕交易、洩露內幕信息一案。田惠宇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庭審最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案情指,田惠宇任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行長期間,干預招商銀行附屬機構正常經營決策活動,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資料圖片)

常德市檢察院起訴指控:1997年至2022年,田惠宇利用擔任中國信達信託投資公司副總裁,上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副行長,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黨委副書記、副行長,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黨委書記、行長,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黨委書記、行長,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行長等職務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貸款審批、業務承攬、工作調動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折合人民幣共計2.1億餘元。

田惠宇在擔任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行長期間,為徇個人私利,違反規定,濫用職權,干預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附屬機構正常經營決策活動,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利用因職務便利獲取的內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開信息,違反規定,從事與上述信息相關的證券交易活動,情節特別嚴重;身為證券內幕信息知情人員,在對證券交易價格有重大影響的信息尚未公開前,買入該證券,或者洩露相關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從事上述交易活動,情節特別嚴重。

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內幕交易、洩露內幕信息罪追究田惠宇的刑事責任。

曾位列「2020福布斯中國最佳CEO榜」第4位

公開資料顯示,57歲的田惠宇為上海財經大學基建財務與信用專業學士、美國哥倫比亞大學公共管理專業碩士。2020年8月,田惠宇曾位列「2020福布斯中國最佳CEO榜」第4位。

在2022年10月,田惠宇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當時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通報指,田惠宇身為長期在金融領域工作的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金融工作的重大決策部署不堅決、打折扣,罔顧黨對金融工作的領導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把職責使命拋在腦後。又指田惠宇以權謀私、損公肥私,濫權斂財、貪婪無度;生活腐化、道德敗壞。